教育部去年12月24日宣布同意管中閔接任台大校長,校長候選人之一吳瑞北向法院聲請假處分,阻止管中閔上任,法院今天權衡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所涉各方公私利益,認為聲請無理由,予以駁回。
台大校長候選人之一吳瑞北去年12月25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定暫時狀態,防止管中閔上任,聲明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前,教育部不得未經重啟校長遴選程序,逕行作成致發聘書給管中閔為國立台灣大學校長的行政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12月27日開庭聽取兩造言詞陳述,之後又發函向台大徵詢意見後,權衡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所涉各方公私利益,認為吳瑞北請求維持「教育部已經同意聘任、但管中閔未獲聘任」的現狀,為無理由,予以駁回。還可抗告。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去年1月選出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去年2月上任,但教育部認定遴選程序有瑕疵,要求重啟遴選,遭台大拒絕,雙方僵持近一年,直到去年12月24日,時任教育部長葉俊榮召開記者會宣布,「勉予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台大安排管中閔於1月8日上任。台大已收到教育部同意管中閔上任的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