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周子瑜事件看臺灣的民主和反民主─與梁文傑商確

2016-01-24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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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安舉報周子瑜引發各種討論,但不論如何討論都不能以犧牲言論自由為代價。(微博)

黃安舉報周子瑜引發各種討論,但不論如何討論都不能以犧牲言論自由為代價。(微博)

2016年臺灣大選,冷不丁爆出個周子瑜事件,引起臺灣民眾的憤慨,把怒氣撒向黃安和對岸。對於周子瑜視頻道歉,雖然JYP公司聲稱沒有逼迫周子瑜,但不管如何,此種道歉方式都難以讓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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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選投票前夕,受各種因素影響,周子瑜事件的輿情達到了頂峰。兩岸民眾通過網路罵戰,大有不罵死對方不肯休的氣勢。臺灣的政治人物也紛紛加入,或予以譴責,或予以支持周子瑜,或予以呼籲……,凡此種種,能夠表態的都站出來表了態。相對於網上的罵戰,大多數政治人物的表態相對來說還是比較理性和克制,沒有像台灣網民那樣出口「支那豬」、閉口「中共狗」。不過還是有少數政治人物表達就不是那麼理智了。如臺北市議員梁文傑先生,雖然他通過各種看似有理的分析得出「那讓黃安這個人從中國的網路世界消失是最起碼要做的事」的結論,但是在文中他自己也明白,「任何政治主張都被視為個人的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範疇,而臺灣人民有多麼習慣和珍惜這樣的自由」。

情同此理,既然梁議員已經認識到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對人們的重要,那麼無論黃安他說了什麼做了什麼,只要沒有逾越法律,即使存在道德的瑕疵,他的言論同樣在個人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範疇裡面,理應受到尊重,而不是讓他從網路上消失。

中共很多行為為人詬病,其中一個就是對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鉗制。梁議員得出讓黃安從中國大陸網路消失的結論,與中共對待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想法如出一轍。這顯然有違民主、自由的原則。

言論自由,也稱之為表達自由,它是最基本的一種人權。任何一個公民,他都有按照自己的意願或意志表達自己意見和想法的權利,並且不受公權的審查和限制,也不用擔心受到公權或其他組織、個人非法的報復。當然,這並非意味個人的言論完全不受節制。在民主國家和地區,在對言論自由進行依法保護的同時,也對言論自由涉及的誹謗、威脅、煽動仇恨等進行了限制。

如果黃安在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時對他人造成了非法侵害,當事人完全可以通過正當的司法程式進行追責,而絕對不能像梁先生要求的那樣,讓黃安從網路上消失。

臺灣民主的發展之所以受到世人的矚目和讚賞,就是因為20多年來它從濫觴到普遍、從亂象回歸理智。假設當年經國先生不放開報禁、黨禁,國民黨繼續實行一黨專制,那麼是否還會有臺灣今天的民主?!

時至今日,大家對當年國民黨行為的指責仍然不絕於耳。梁先生的言論雖然反映了很多臺灣民眾的想法,但是民主就是如此,既要避免少數人的暴政,也要防範多數人的暴政。也就是說,既要允許大潮的奔騰,也要允許細流的涓涓。總不能因為一言不合或對方的言論觸犯了眾怒,就要求把他從網路上抹掉。其實,這與獨裁政權的從肉體上消滅又有什麼不同呢?又比網路上的開口「支那豬」、閉口「中共狗」要好到哪裡去呢?如果有一天,梁先生的某言論觸犯了眾怒,是否也可以要求梁先生從網路上消失呢?

梁先生作為臺北市的議員,縱然負有傾聽和反映民聲的義務,更負有引導民主健康發展的職責。當前,臺灣民主雖然已經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但是離完善和成熟的道路還有一定的距離。不斷提升自己的民主素養,讓自己的言行符合民主發展的要求,這才是梁先生應該要走的方向,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與梁先生商榷,不足之處請指正。

*作者為旅居新加坡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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