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榮表示,依據《預算法》,中央政府若要動用歲計賸餘,有以下幾種方式,第一種是編列在下年度總預算,第二是追加預算,第三種是特別預算,目前為止,針對經濟紅利分享方案,到底要怎麼做,行政院目前還在討論。
對於外界批評,經濟紅利分享方案形同撒錢,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表示,行政院未來在設計行動方案時,一定會以「誘發額外經濟效益」為考量,假如能讓內需增加,透過產業關聯帶動產值提升,工商界都能獲利。
「之所以不考慮發放消費券,因為從2009年經驗,消費券發放給所有人,並沒有因此增加消費,對內需沒有增加,沒有產生足夠經濟效益,因此,一開始我們就絕對不做消費券」、「告訴各位沒有要發放現金」,施俊吉表示,上次消費券發放一共舉債800億元,本次歲計賸餘是絕對不舉債,且剩餘部分將用於還債。
施俊吉:一次性所得分配給弱勢與扶老攜幼,經濟乘數會比較大
施俊吉表示,總統元旦文告,宣布將經濟成長果實分配給弱勢國民,行政院方面選擇「一次性發放」,主要考量社會福利項目不可能每年增加,從經濟學角度,低所得者邊際消費傾向較高,拿到補助用來消費的比率比較高,「我們把一次性所得分配給弱勢與扶老攜幼,經濟乘數會比較大,且符合社會正義」
至於這次經濟紅利分享方案,實際受惠人數多寡,施俊吉表示,每年的新生兒人數、中低收入與低收入與弱勢老人人數是多少,就是該方案執行的基礎人數,未來農委會、衛福部、主計總處等部會會更進一步估算。
「我沒有說不發現金,我說的是不做負所得稅,『月所得3萬元以下,可以領1萬元』,這一定是錯的;歲計賸餘平均發還納稅人,這是消費券概念,我們也不做,我們做的是幫助經濟成長」,施俊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