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自參選以來便遭立委段宜康爆料陷入軍宅爭議,台北地檢署29日針對先前王如玄控告段宜康妨害名譽、導演陳文彬告王如玄詐欺及偽造文書等案進行偵結,經調查檢調認為王如玄購買12戶軍宅過程均合法,但段宜康有經過合理查證,因此不起訴,而王如玄涉嫌偽造文書部分,則因罪證不足,予以簽結。
段宜康選舉期間曾爆料王如玄在擔任律師時,透過特殊管道購買軍宅,高達19筆,王如玄因此控告段宜康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經調查後發現,雖然王如玄購買12戶軍宅過程均合法,但段宜康的依據除了曾向高檢署、監察院調閱及抄錄黃東焄財產申報資料及依據2009年《財訊》、2012年《新新聞》的2篇王如玄軍宅內容報導外,還有民眾具體爆料王如玄購買的軍宅是那幾戶,認為段宜康的發言有所依據,經過合理查證,因此不起訴。
而針對陳文彬控告王如玄詐欺及偽造文書,檢調認為,王如玄所買賣的12戶軍宅,雖不符合眷改條例中要照顧軍眷的立法意旨,但買賣並未違反1996年訂定的《眷改條例》相關規定,所以將此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