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記者聯會周六(1月30日)公布2015年中國新聞自由年報,指中國政府在過去一年,以法律、行政法規、限制令及審查等新手段加強對媒體的控制。
國際記者聯會指,去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反恐法、及修訂的第291條刑法對新聞自由構成影響。
國際記者聯會形容國家安全法定義含糊,未能保障新聞自由;反恐法被批評可能會用來針對居於內蒙古、西藏及新疆的小數族裔;第291條刑法修訂後,假如有人在網上報導公眾關注事件時,如天災或疫症時,可能被裁定為造謠,最高可被判監七年。
另外,中國政府計劃通過網絡安全法、去年亦開始大量掃蕩虛擬私人網路(VPN),進一步控制網上言論。
國際記者聯會指,官方常下令媒體轉載官媒報導,不准媒體進行獨立報導,或轉截公民記者在社交媒體上的內容或圖片。
媒體在報導歷史事件或政策時,需要緊跟官方立場。以東方之星遊輪沉沒事件及天津爆炸為例,除了官媒外,其他媒體記者被禁止於現場採訪。
去年,一些記者在電視上認罪,但案件都未經審訊,例子包括《財經》雜誌記者王曉璐、《南方都市報》深度調查組副主任劉偉。
國際記者聯會報告指,自2009年起,中國共有51名記者、博客等被監禁,其中十四名為維吾爾人。
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亦困難重重:去年年底,法國記者高潔(或稱郭玉)的記者證未獲續發;兩名日本記者被控從事間諜活動被拘留;一名德國記者的助理被拘留八個月。
外國記者指,難以取得許可前往少數族裔或邊界地區採訪。另外,一些記者希望與被軟禁的人權分子進行採訪,卻被警方拘留。當外國記者離開中國,他們的個人物品經常被沒收。
報告亦提及香港銅鑼灣書店五人失蹤事件、香港大學就校委會會議錄音申請禁制令,指香港新聞自由持續惡化。
(撰稿:蔡曉穎 責編:列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