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高瑜涉密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2015-11-26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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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記者高瑜26日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美聯社)

中國記者高瑜26日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美聯社)

中國異見高瑜被控涉露國家機密案在週四(11月26日)二審改判為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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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師之一莫少平向BBC中文網證實,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七年的高瑜在上訴後仍然被北京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為有罪,但是依據其認罪態度予以減刑。

高瑜被指在2013年將一份中共黨內文件涉露給美國中文刊物《明鏡月刊》,於今年5月一審被裁定「為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國際人權組織批評有關案件是對人權和新聞自由的侵犯,律師也表示法院在不公開審訊中沒有採納律師提出的反駁控罪理由。

明鏡集團曾否認其刊發的相關文件是從高瑜處獲取。

「我們的基本辯護意見是仍然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依法改判為無罪,」莫少平週四在電話中告訴BBC中文網說。

「但是(至少)高院沒有維持原判,而改判為五年,我們覺得當然總比維持一審的七年有期徒刑要好吧。」

莫少平透露,法院在判決書中公開的改判理由是高瑜在二審期間「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表示認罪,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71歲的高瑜患有高血壓、心臟病以及美尼爾氏綜合症(導致平衡功能失調的內耳疾病),需要每天服藥,律師表示不排除刑罰以監外方式執行的可能。

莫少平指,監外執行需由一審的法院決定,目前有關程序仍在進行當中。

高瑜案於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開的情況下開審,五個月後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律師隨後提出上訴。

曾擔任《經濟學週刊》副總編的高瑜在1989年民主運動後被關押超過一年,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也曾因洩露國家機密的指控而被監禁。

或不能「活著出來」

BBC新聞部駐北京記者杉麗雅(Celia Hatton)報導稱,法院本身並沒有明確解釋減刑的理由,不少人則認為從輕量刑是考慮到高瑜的年齡以及她長期的心臟健康問題。

高瑜的兒子趙萌則告訴BBC說,他擔心母親可能無法活著結束這一次漫長的刑期——這是高瑜自1989年以來第三次入獄。

BBC記者表示,很多人相信高瑜不受中國政府歡迎的原因是她對中國的精英政治所做的尖銳報導。

維持高瑜案有罪判決的消息引發了外界更多的批評。

人權活動人士胡佳在社交網站推特(Twitter)上用中文寫道:「7年變5年沒有任何意義,對於無罪的公民高瑜,被羈押5分鐘都是對其權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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