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官員坦言,勞動部訂出20萬門檻「實在太高」,公司家數佔整體97%的中小企業月薪20萬的員工不多,「大公司能用、中小企業不能用,這還是開放的目的嗎?」官員表示,一開始訂出薪資中位數、而非平均數2倍的門檻,就是為了保護沒有議價能力的低階主管,但門檻一下子拉到月薪20萬,可能只有總經理以上才適用,範圍相當侷限。
「高階白領可自行選擇是否適用」
官員強調,適用責任制最後實際的勞動條件仍需勞資雙方協商、並經地方勞檢單位核定後才會施行,高階白領即使適用責任制、也可以自行選擇是否要適用,勞動條件不會受影響。
另外針對專業工作者及新創公司核心人員適用責任制,官員也表示,國發會是考量未來會有新興產業出現,不適合在法規裡明確匡列適用產業,卻被勞動部認為定義過於模糊。此外,新創公司在草創期工作模式不見得完全朝九晚五,較難適用傳統工時規範,因此國發會接下來會再提出更明確的定義、向勞動部申請。
勞動部:門檻訂中位數2倍 月薪8萬即受影響
勞動部勞條司長謝倩蒨則表示,草案預告期間各界都能表達意見,目前無法預期接收各界意見後可能的修改方向。她也再次說明,勞動基準諮詢會議上,委員多認為要以絕對薪資做為責任制門檻,才能確保是較有議價能力的高薪、高階主管;若改採中位數2倍,則可能月薪8萬的主管就適用,影響層面較廣。
至於新創及專業人員納責任制,謝倩蒨則說,新創及專業人員定義較不明確,委員多持保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