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出台新政策以保護父母在城市打工的「留守兒童」
據統計,中國各地大約有6100萬兒童被農民工父母「遺留」在家鄉。
由於中國政策規定,許多人只有留在家鄉才能夠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因此許多農民工子女們必須要留在家鄉才能繼續接受教育。
農村政府被要求要監看獨居兒童接受社會福利的情況。政府鼓勵父母們如果可能,就將孩子帶在身邊。
2013年中國江西省發生多名留守兒童遭性侵害案,震驚全國。
近十多年來,中國有上百萬名農民工從農村到城市打工。世界銀行預估,到2030年會有超過70%的中國兒童住在城市。
許多留守兒童與家庭中其他成員一起生活,但在一些情況下,他們被迫獨居。
2015年六月, 貴州四名留守兒童死於農藥中毒。他們全都小於14歲,父母全都離開農村去找工作。警方不排除他們是自殺。
戶籍登記
在去年12月,中國政府宣佈將發居住證明給近年來從農村到城市的農民工。
這意味著農民工們能夠在他們的居住地,而非戶籍地,享有包含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
只要出示在城市工作、就學或房產的六個月證明就可以申請。
在戶口登記制度中,中國人民被分類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戶口制度設立於1950年代,是為了要控制城鄉間的人口流動。
在戶口制度改革完全落實之前,農村政府被要求應協助支援這些兒童。BBC駐北京記者杉麗雅(Celia Hatton)說,這對於負擔過重且資金短缺的當局而言,是個艱難的挑戰。
(編譯:劉子維 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