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校友,已經有十年教書年資,卻為了經營劇場,不得不放棄教師公務資格。
公共政策鞭長莫及
政府因為預算經費編列不足,加上需求者眾,補助政策一直無法應付嗷嗷待哺的藝文團體。又因為文化部扶持藝文產業預算一年只有不到兩億,申辦過程還有繁複的申請審核程序,大約八成團體在第一關就被刷下來。在幾百個藝文團體中,勉強只有補助不到100個,每個團體補助幾十萬到幾百萬,新興團體還有至少四五百個單位,完全拿不到任何的補助,只能靠熱情跟一張張的門票收入苦撐。
去年年底歌劇大師曾道雄教授以春秋左傳為題材,親自編劇,導演,作曲費時三十七年的大型歌劇《鄭莊公涉泉會母》,在國家劇院盛大演出,動用了獨唱和合唱歌手、劇場藝術家,以及台藝大管絃樂團,總共近三百人。他們製作大型壯麗的三幕四景舞台,鄭國的百餘件戲服、戰甲、兵器,還有宮廷器皿等大小道具。合理的估算經費至少應該千萬元以上,但總經費卻在八百萬元之內完成。雖然國家兩廳院支持曾教授共同主辦這個龐大的製作,但是不足的經費,卻是仰賴曾教授努力奔走尋求贊助的成果,期間申請文化部的補助,讚聲有聞卻得不到該有的補助回應。
擴充社會資源制定彈性補助政策
台灣的藝文發展其實很熱絡,但政府的投入可以更進化。以法國的獎助藝文政策為本,依據2013年11月法國文創產業經濟觀察研究報告顯示,在文創產業60多種職業中,共有120萬從業人員,佔全國總就業人數的5%。其中表演藝術26。8萬,音樂制作24。1萬,這兩類人口就超過51萬人次。
法國是高度重視跟推廣文化的國家,遠自15到16世紀,就受到皇室的庇護,在文藝復興時期,法蘭西斯一世特別保護藝術家,並收集藝術品,邀請達文西到法國。尤其文化民主化過程中,政府積極鼓勵藝文創作,政策上重視智慧財產權,健全的保險制度,減低稅率,設立創作基金會。政府持續鼓勵大眾文化發展,認為文化如教育一樣要從根本做起。某些博物館美術館票價可以免費提供學校藝術教育;法國表演藝術有經費可以巡迴演出;這些政策讓每一個人都能參與藝文活動。
此外法國政府結合城市與業界一起推動文化藝術節慶活動也很成功,例如夏隆街頭藝術節,亞維儂藝術節,勒皮市鳥王節(文藝復興的盛會),甚至波爾多紅酒節等等,這些都直接或間接帶動藝文的發展。所以台灣應該借鏡好的範本,避免零星式的搧風點火,公部門除了盡本分推動外,更要鼓勵企業的積極參與,再而結合城市規劃,進行有效的整合,只要持續進行數年,台灣藝術文化也許就發光了。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