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人權,是普世價值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謂普世價值,是國際人權公約所認定的生命準則。只要生而為人,就應該享有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而且免於受到迫害,也免於受到恐嚇。所謂人權,是與生俱來的,它包括了政治人權、經濟人權、社會人權、環保人權、文化人權。世界上所有民主自由的國家,都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台灣也是正式簽署的一個公約國,雖然這個國家還有一段距離才能到達普世價值的高度,但無可否認,只要稍有民主人權的觀念,便會持續努力追求,直到這樣的理想實現。
從一九七○年代的黨外民主運動開始,保障人權的口號已經為大多數的人民所接受。在追求人權的道路上,遍布了斑斑血跡。那是作為人的一個最低要求,但是台灣社會卻付出了最高代價。一九七九年所爆發的美麗島事件,逮捕了五十餘人,其中有八位領導者還接受死刑與無期徒刑的審判。島上的民主運動遭到重大挫折,但是當時的國民黨政權所施行的迫害未嘗稍止。一九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強烈主張和平改革的林義雄還坐在深牢之際,他的家庭竟然發生了滅門血案。他的母親與雙胞胎女兒被刺遇害,只剩下長女身中十七刀,在危急中慶幸被救回。發生這種殘酷的命案後,威權體制的劊子手尚覺不足,第二年又以刑求方式,殺害了回台省親的學人陳文成。甚至在一九八五年,特務頭子還派殺手去舊金山,槍決《蔣經國傳》的作者江南,震撼了整個國際社會。黨外民主運動所要求的和平改革,卻換取了當權者的暴力報復。這些兇殺事件,正是對台灣的言論自由、思想自由所進行的圍剿。
普世價值的實現,只有在落後的、文明未開的國度裡,才必須以生命、以鮮血付出代價。那段黑暗殘酷的歲月,島上住民確實是一步一步走過。以鮮血所鋪成的民主道路,是那樣漫長,那樣遙遠,簡直看不到終極目標。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投入民主運動浪潮的人們,前仆後繼,為的是要讓普世價值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具體實現。國民黨在一九八七年被迫宣布解嚴,正是因為改革意願的浪潮持續襲來,終於沖垮了劊子手所捍衛的腐朽高牆。民主的力量畢竟是龐大的,無需經過革命,也無需穿越暴動,更無需訴諸政變,而使權力的貪婪者自動繳械。就像推倒骨牌那樣,反對黨成立,戒嚴體制瓦解,萬年老賊退場,動員戡亂時期終結。但是在解嚴之後,鄭南榕為了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終於在一九八九年四月選擇自焚來表達最大抗議。這是無可忘懷的日子,就在那年的六月四號,中國北京也發生了天安門事件。普世價值的實現,沒有世代差距,沒有國界隔離,也沒有性別差異,更沒有族群障礙。無論出生於任何國度,都必然擁有天賦人權。鄭南榕自焚與天安門事件,無分規模大小,都是在為普世價值的民主與自由做精確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