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化街」、「華山酒廠」、「美國大使官邸」(光點台北)、「建成小學校」(台北當代藝術館)與「松山菸廠」等等標誌台北城市轉型的重要空間,這些各具特色的建築可以被留下來,再利用成為「亮點」,不就是城市轉型過程中城市保存認知的擴大嗎?
盤點這座城市的古蹟保存運動,我們可以自豪的說,台北市的文化資產的行動與論述已經從單點的古蹟保存再利用轉變到關於市民自我認同的城市保存與街區文化的再造意圖上了。
「北門」身影再現不就是「台北城」的城市保存工作的轉捩點嗎?高架橋拆除後,不只是「看見」北門,也看到「鐵道部辦公廳舍」、「北門郵局」、「撫台街洋樓」與「三井倉庫」等等古蹟也見證這些建築物所架構的歷史場景;也興奮於「首都博物園區」一步步完成。看到「城內/城外」、「三線路」或是七星山山景的指認下台北城的城市形態學的可貴之處。更看到「台北城」連結於島嶼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與空間關係。於是我們可以自信地提出「國家門戶計畫」作為台北市的第一個願景計畫。
因此,在這個時間點,我們需要一個可以創造更多社會認知的行政平台來操作,建構一套容納文化資產保存運動的都市計畫與都市設計機制,以開展城市轉型的願景想像。這原本也就是積極的地方政府的基本作為。
上個星期的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中對於「三井倉庫」的結論。再次告訴我們,城市的文化價值討論仍舊以一貫的便宜行事的方式來處理,城市文化根本不是施政的重點。
檢視台北市對於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的行政作為,除了行政怠惰之外,更嚴重的是自我矮化。文化資產保存法並沒有載明「歷史建築」可以移動,而文化資產保存委員會與都市計畫審員會為什麼可以下決定,對於「三井倉庫」採取「移動保存」的處理方式。這個二個委員會的委員是依據怎樣的「審議原則與準則」來發表意見。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規範文化資產指定之後需要進行「保存計畫」的擬定以作為審議原則與準則的依據。試問「三井倉庫」完成「歷史建築」指定之後,文化局有進行相關的「保存計畫」嗎?這不就是清楚擺明行政怠惰,然後利用委員會中行政官員擔任主席進行行政擴權,無視於自主委員的不同意見,逕自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作為委員會的結論。
另外,基於「歷史的都市景觀」城市保存取向的設計作為已經成為世界普遍處理城市保存的價值觀。台北市政府針對「三井倉庫」所提出的「移地保存」與「仿古街道」的做法,更將令人失望之舉。例如,澳門在申請世界遺產的過程中,即提出「不宜在申請世遺的古蹟附近新建仿古物」,後來通過世界遺產指定之後,澳門也將這個寫進去規範中,明確載明「避免在古蹟周圍大量增建仿古設施」。這個幾乎已經成為城市保存都市設計的基本認知。未來如果我們站在那一段假造的騎樓空間望向北門、郵局或是鐵道部辦公廳舍時,又將如何透過留存的石頭城市講解這一段不堪的城市治理的暗黑歷史?
*作者為淡江大學建築系專任副教授,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期關注社區參與、都市設計與文化資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