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全台接二連三發生兒虐案件,讓全台人民不捨又憤怒,朝野立委推動修法,針對虐童行為加重刑責,並提出虐童致死者最高處以死刑,以捍衛兒童生命權。但兒虐案件頻傳,凸顯目前的社會安全網仍有漏洞,除了在法制面增加刑度的作法外,更應重新檢討與強化社會安全網的建構與落實。
從近日兒虐案件引發民眾動用私刑,其表面上看似民眾憤怒情緒的集結,但彰顯的卻是法律不足以維護正義。私刑暴走的原由其來有自,近年來重大虐童案件,法官多以傷害致死罪而非殺人罪定罪,例如小燈泡案兇手未被判死刑,被虐兒童王昊其母親同居人劉金龍在一審被判死刑,最終以傷害致死改判30年定讞。這些判決讓民眾對司法不再信賴,甚至絕望。
兒虐案件在法制上加重刑度,確實會有嚇阻犯罪的作用,但徒法不能以自行,兒虐案件也非單一司法問題。根據學者研究指出,兒童虐待與虐殺案件與家庭經濟有一定的關聯性,如長期失業及高風險家庭,兒虐事件的比例就相對比較高。
虐兒不是單純的家庭問題,也不只是社政單位的責任,如果要降低兒虐事件,就基本面來說,提高低收或瀕臨低收家庭的相關補助、增加就業機會、改善生活。在社政方面,社工人力短缺,工作負荷過重且工作條件不佳,以至於社工流動率很高,不但不足以提升高風險家庭訪視頻率,也造成兒童保護體系無法發揮持續有效的功能。社工人力不足、權責機關分工不明確以及追蹤關懷機制未落實等問題,都是導致悲劇屢屢發生的原因。政府應重新檢討防護機制,整合社政與警政系統,盡速填補社會安全防護的破網。
防止兒虐事件,更需要仰賴民眾的攜手,因此政府在強化社會大眾觀念與心態的同時,更應建立社區安全維護網,多一些主動的關心與協助,社會大眾與政府共同努力,讓社會中的受虐事件降至最低。
*作者為新竹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