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讓離岸風電開發走上正軌——彰化能源青年觀點

2019-01-2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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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s圖一:風場躉購價格 vs 累計裝置容量。(作者提供)
風場躉購價格 vs 累計裝置容量。(作者提供)

綜觀歐洲的丹麥、荷蘭、比利時以及美國等,裝置容量都在未達台灣分配的3.8GW目標時,就已經開始採用競標,包含最近某公司宣布合作的日本也會在今年導入競標機制,產業初期若使用高穩定的躉購價格來進行收購,我想量少大家會接受,量大時,選用能夠反映市場價格以及鼓勵產業競爭的競標機制往往才是首選,從各國案例中,兩方式並沒有太多誰先誰後或是優劣(說不定2GW躉購,3.5GW競標也有同樣成果),但我國的經濟部自己創造世界首例,將競標以及遴選擺在前後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如果有其他國家敢這樣可以告訴我),只因擔心民眾對電價反彈,加上一次分配的容量就是他國發展數年累積的成果,中間有太多的世界首例讓溝通成本與時間勢必增加,也演變成今日局面;至於第三點,所謂的國產化議題,竟然政府不斷強調國產化以及產業升級的必要性導致三元的價差,如果攤開費率計算的公式,是否真能如實反映國產化的加成性,一般民眾都很想知道,可以算一個有國產和沒國產的躉購價格給我嗎?再者,如果是真的要促成產業,讓台灣可與其他國家競爭,為何不採取由台灣開發商接受國外開發商的輔導或合作來進行,例如最近某開發商與日本電力公司簽訂MOU也是個藉由外商培養本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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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s圖二:部分採用競標國家離岸風店累計裝置容量。(作者提供)
部分採用競標國家離岸風店累計裝置容量。(作者提供)

我們真的是最佳風場?

除了上述關於價格的三個問題以外,因為是第一次,讓人對於政策的執行是否躁進產生擔憂,我們的示範風場運作不久,開發參考數據不足情況下,就積極投入,即便我們透過4C offshore平台的數據強調我國乃世界最優離岸風場,但以某業者就曾經表示,衛星資料因為精度不夠,與實測數據有極大落差,再者以海洋竹南為例,政府常以2017冬季為傲,但比較2017與2018兩年10,11,12月的平均容量因素,分別是64%與50%,這差距我想對於政府政策規畫以及開發商的精算,都相當傻眼吧,全年風場的平均容因為37%,比起國外早期近岸風場並未特別突出…,開發上,除了風速之外,完備的體制與基礎建設也相當重要,開發商就曾表示台灣比起其他國家的開發風險不小,誠如丹麥政府在報告中的建議,政府應提供完善資料讓風電開發價格有效降低,我想我們常以4C offshore這國外平台作為依據,卻沒有完整的示範數據來提供給外商,實屬失責。而因為當前政府的世界創舉,過程中有驚奇出現,例如離岸風電的環評可以在一日內審完案,例如年底時漁業署直接跳過地方漁會發出有條件同意函,例如監察院對經濟部的離岸風電開發提出糾正懸而未決,以及其他專家給出的包含法律架構以及金融上的諸多建議…政府在規劃上有試著聆聽或是調整過嗎?曾經有智庫批評彰化王縣長剛上任時,如果對於離岸風電不熟悉的話不該試圖擋下(有沒有擋可以看這邊),但從前面提及的問題來看,若輕易的放行以致未來有更嚴重問題爆發,對於所有開發商以及產業鏈來說,才是真正的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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