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紀的台灣,還需不需要婦聯會或救國團?當然可以討論,早年婦聯會常勞軍,救國團還辦營隊,現在誰勞軍啊?辦營隊的人多了,還差一個救國團嗎?根據人團法,人民團體若有違反法令、公益等情事,主管機關可以行政處分,包括解散。民進黨政府要用這一招嗎?真要用上,那得找出違法具體事證,不能憑一句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就撤銷,何況這兩個團體至少「脫離」國民黨已二十七年多了。民進黨政府要耗費多大力氣在這兩個可管可不管的團體?真要管,先讓五二0後的內政部好好查帳吧。
國民黨想學守財奴不得翻身這一課嗎?
回到國民黨產,國民黨行管會主委林祐賢在中常會報告一百六十多億的黨產,多半是不動產,保留退休俸、年資結算準備金和房地產準備金,所剩無幾,建議全數捐公益;但林祐賢也說萬一銀行抽銀根,國民黨隨時會「倒閉」;代主席范成連批評,國民黨產依法由會計師簽核,財報均依法上報內政部主管機關,外界不能假轉型正義之名行追殺之實。
想當年,民進黨窮到主席許信良還得「夜奔敵營」,向李登輝哭窮,政黨補助款由是而來;曾幾何時輪到國民黨可能隨時倒閉?國民黨真的窮得只剩下錢,從李登輝時代千億黨產到如今百億資產,翻來覆去中常會報告的還是退休金,果若如林祐賢之言「倒閉」,那就一了百了,資遣費發一發關黨算了。說穿了,堂堂政黨的膽氣如果只能建立在這些資產和潛在負債(照國民黨的說法也是上百億),這黨大概也沒救了。
民進黨政府要強制解散國民黨,比強制解散婦聯會和救國團更難,那得上憲法法庭,即使這是轉型正義,還是要建立在法理的基礎,法律不是立法院三讀過了就沒事,如果一個不符合法理原則的法律,那是惡法,如同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惡法,那只會讓台灣陷入轉型正義的噩夢,代代彼此聲討而得不到救贖。國民黨做不正,已經完全執政的民進黨不能不正,好歹為台灣留下一個可以不被人民唾棄的政黨,至於拽著愈來愈薄的黨產不肯放的國民黨,最終會知道守財奴如何走到散盡家產難翻身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