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駐日美軍需先請示法務大臣?日本法務省1950年代「潛規則」曝光

2019-02-1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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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在沖繩的最高指揮官尼克森(Lawrence Nicholson)中將因為小兵酒駕肇事,曾親自拜會沖繩縣知事,並立正90度鞠躬道歉。

美軍在沖繩的最高指揮官尼克森(Lawrence Nicholson)中將因為小兵酒駕肇事,曾親自拜會沖繩縣知事,並立正90度鞠躬道歉。

日本戰後進入美國的核保護傘羽翼,但也處處受到美國的不平等對待,駐日美軍對沖繩民眾帶來的種種傷害就是一例。日媒最近曝光一份美日密約內容,揭露日本放棄對駐日美軍的裁判權。日本法務省於1954年制定的內部規定指出,若想起訴駐日美軍,必須在事前請示檢事長(高等檢察署)、檢事總長(最高檢察署)及法務大臣等人,並且依指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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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攻美日歷史的日本大學教授信夫隆司分析,受這份美日密約影響,原本在當事者皆為日本人的情況下,必定會提告的案例,很有可能因日本放棄裁判權,成為不起訴的案件。神奈川縣橫須賀市在2006年發生美軍強盜殺人事件時,橫濱地檢前刑事部長若狹勝曾明言「在起訴前必須請示東京高等檢察署檢事長」,可見密約內容屬實。

1954年的規程指出,若訴訟事件涉及美國軍隊成員、軍人家屬等相關人員,在起訴前必須請示檢事長等人,並接受指揮,且每次訴訟最終都要接受法務大臣的指揮,無法單憑檢事長或檢事總長進行訴訟程序。對於這項不公平的內部規定,日本在野黨過去曾在國會提出異議,但法務省並未回應。

共同社稱,從1951年至1953年的規程未有美軍相關內容,但1954年的規程卻有相關記述來看,美日很有可能是在1953年10月左右簽訂密約。至於這項規定至今是否仍有效力,目前法務省還未公開說明;外務省過去在2011年公開這份美日密約時,主張兩國並未就內容達成一致,否定這份協約具有秘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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