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52歲的穆勒(Thomas Müller)再次發病。他的雙腳積水,血壓過高,健康狀況每況愈下,10年前接受移植的腎臟也開始出現問題。因此,來自慕尼黑(München)的穆勒決定在未來幾週內離開德國,前往西班牙馬拉加(Malaga)附近尋找治療的希望。「在那裡我更有可能等到腎臟。西班牙的器官捐贈系統更好,等待時間不像德國這麼久。」
穆勒有長年病史,16歲時檢查出罹患糖尿病,每天都必須注射胰島素。而糖尿病患者腎臟功能衰竭的風險極高,穆勒在40歲前便出現腎臟問題,自此之後每週必須洗腎三次,最終接受了腎臟和胰腺移植。「我的運氣很好,當時排隊等待腎臟和胰腺兩種器官,而移植名單上需要兩種器官的人沒有等待單項器官的人多。」
在德國長時間等待器捐
若腎移植順利,腎臟功能能維持20年,但穆勒的新腎臟卻只堅持了10年。原本穆勒的女友願意移植一顆腎給他,但慕尼黑醫院的醫師拒絕了這項提議。 「我的女友兩年前曾經罹患上皮細胞癌。雖然沒有化療,但是接受過放射治療後便無法捐腎。」
若穆勒再次在德國接受洗腎,便能進入器官移植的等待名單。而名單上目前已有9400人在排隊等待新的腎臟、心臟、肝臟或肺臟。在德國,病患一般需要6到10年才能等到腎臟移植。
引進「默認原則」?
但穆勒已經無法再經歷長時間的等待。如今德國器官捐贈系統存在的問題是:只有在器官捐贈卡上註明同意捐贈器官者,醫院才能在其去世後摘除器官。去年德國僅有955人在死後捐獻器官。
聯邦衛生部長施潘(Jens Spahn)有意改變現況。他提議採用「默認(同意)原則」來解決現有問題,這也是幾乎所有歐洲國家早已立法規定的方式。 「默認原則」的意思是所有人都會自動成為器官捐贈者,除非當事人提出異議。此外,穆勒也提出引進「雙重否認原則」增加第二道門檻,家屬可以替死者拒絕器官捐贈。但許多人批評這是嚴重侵犯個人自決權,使器捐成為一項義務,而遺體不應該成為達成目的的手段。
向歐洲法院提起訴訟?
每當萊特邁爾(Susanne Reitmaier)聽到有人反對「默認原則」時便會憤怒不已。「反過來說,這些人也該站出來聲明,當他們有一天也需要器官移植時,不會要別人的器官。」這名自僱的美容師把爭取更多器官捐贈設立為人生目標,她所屬的協會「反對死於等待器官移植」(Gegen den Tod auf der Organ-Warteliste)不斷爭取各方的支持。
來自狼堡(Wolfsburg)的萊特邁爾透過網路聯署向聯邦政府施壓,在衛生部發表觀點,每兩周向政治家和醫師發出一份協會的立場聲明。「放棄不在我的字典裡,我們會奮戰到最後。」萊特邁爾只有看到德國採納「默認原則」才肯罷休。若情勢所逼,她也不排除向盧森堡歐洲法院(CJUE)提出違憲訴訟。
器官移植名聲惡劣
萊特邁爾如此積極行動是基於個人經歷:她的女兒四年前出現腎功能衰竭,最終在西班牙進行腎移植才重獲生機。「當你急需健康的器官時,必須到西班牙、奧地利或荷蘭去尋找。」她強烈批評德國的現況道:「在西班牙,器官捐贈者會獲得特殊的認可。」
另一方面,器官捐贈在德國卻聲名狼藉。 「在德國,媒體從來不報導器官捐贈的正面消息,聽到的總是醜聞。德國人老覺得,如果他們上醫院去就會被屠宰。」萊特邁爾表示,就連在日常生活中也總需要為器官捐贈平反,令她心力交瘁。
萊特邁爾還必須等待數月才能盼來結果。今年年中,聯邦衛生部長施潘將會要求聯邦議會作出抉擇。穆勒則將按照原定計劃啟程前往西班牙,或許他能在那裡得到一顆新腎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