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晚經黨政協調後,確定以「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名稱,作為同婚專法的草案名稱,化解反同方、挺同方,對法案名稱「婚姻」是否明載的爭執。總統府副秘書長劉建忻深夜也在臉書發文解密,原來這個創見,源自當年構思「兩公約施行法」(簡稱),但已過世超過10年的學運世代民進黨法律幕僚,前蒙藏委員會委員汪平雲。
管碧玲周一看資料也提雷同構想,但直覺先前必有準備研議
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雖在本周一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上,在參看會議資料,優先法案內容,看到用「因應大法官釋憲案與公投結果相關法案」,來指涉同婚專法草案,當場靈感認為這可作為專法草案名稱,化解爭議,也具體建議;但管昨晚受訪時,一直強調,看到相關文件,顯然黨內已有相關構思,「黨內必有高人」。
劉深夜也發文解密,「構思這部法案的名稱和結構的,是當年一位叫汪平雲的法律幕僚。」
府院黨各方繳盡腦汁 府方幕僚上周想出以「兩公約」立法前例解套
黨政高層說,為了避免政院如提出伴侶法草案,有違憲之餘,但以「同性婚姻法」命名,又太刺激反同派,府院黨各方,是絞盡腦汁,也都非常焦慮,不過,一位府方政治幕僚,在農曆年後,在上周想到當時兩公約立法的往例,似乎是解套方法,在徵詢意見後,黨團內確實略佔多數,主張應立同性伴侶法的黨籍立委,也都可以接受。
據指出,以釋字施行法概念命名的構想提出後,也拿去跟多位法界人士請教,一開始多愣了一下,但都覺得不失為解套妙方,且國內目前也有18個法律,是以施行法方式命名,昨天正式亮牌提出後,看來效果確實不錯,挺同方多能接受,也不太刺激反同方,讓草案可以走下去,進行討論。
劉建忻在深夜文中說,「『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是台灣第一次將國際公約國內法化的立法工程。雖是在馬政府時代通過,但卻是扁政府所草擬。」「構思這部法案的名稱和結構的,是當年一位叫汪平雲的法律幕僚。當他提出這構想時,被認為極有創意,能夠把繁複冗長的人權公約內容,用簡單的法律條文來架接。唯一的缺點是,法案名稱真的有夠長!只好給它一個簡稱,叫『兩公約施行法』。」
劉在文中坦言,「沒想到這個創見在十多年後,竟成為另一部人權法案名稱的靈感來源。能否因此解決問題,還未可知,但至少把社會兩極的立場,拉近了一點。」
劉建忻嘆:10多年後,我們還活在他的智慧之中
汪平雲在2007年2月12日,外出散心未歸,15日被發現溺斃在台北木柵萬壽橋下,警方研判死因為厭世,汪也沒留下遺書。由於專長為公法領域的汪,自台大學生時代開始,即協助民進黨撰寫法律相關論述,並多次主筆撰寫各項立法、修法及釋憲聲請書,包括「檢察官羈押權違憲」案、「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違憲」案、「全民健保地方政府補助保費違憲」案(以行政院立場發表反對意見)、「公民投票法」立法、「319事件真調會違憲」案、戶籍法「強制按捺指紋違憲」案、「NCC組織法違憲」案、「總統豁免權」釋憲聲請書等,被視為民進黨最重要法律幕僚,汪往生後,民進黨後來也對汪發出褒揚令。
當年在政院服務,也曾參與兩公約施行法立法研議的劉建忻,在文末也感嘆:「提出草案後沒多久,平雲就不幸英年早逝。他大概沒想到,十多年後,我們還活在他的智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