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於2017年5月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定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別二人成立永久結合關係違憲。而去年公投「以民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經營共同生活權益」、「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通過,根據《公投法》規定,政府應於3個月內研擬相關法律送立法院,也就是今年2月24日前。
為此,行政院即將在明(21)日院會中通過同性婚姻的草案,並於今(20)日晚間討論行政院共商政院版專法草案內容與名稱,將名稱避開爭議字眼,名稱定調為中性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
同時,行政院也發布一系列懶人包,向大眾說明此次修法內容。懶人包內容包含大法官第748號解釋、法案重點以及針對一些外界謠言進行闢謠。
懶人包解釋,社會為了名稱爭議多時,因此認為法案名稱保持中性;此外,法案保障同志配偶有合法的財產繼承、醫療權、能共同扶養血緣子女,同樣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權利義務。
此外,懶人包中強調,同性伴侶同樣要受婚姻規範,包含近親結婚、多P、外遇、亂倫、雜交、人獸交、性解放等,並不會因為法案就合法化。
懶人包闢謠,孩子對爸媽的稱呼不會受到影響,因爸爸、媽媽的稱呼本來就非《民法》所規定;同時懶人包也表示,法案中並沒有提到性教育相關內容,未來也不會有任何同志教育與情慾探索課程;許多人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會增加台灣愛滋病患者,懶人包則澄清,同性合法化並非主要愛滋病傳染途徑,同性婚姻反而鼓勵穩定關係,降低愛滋病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