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協議或許不為臺灣輿論主流所接受,但作為具體實現兩岸休兵制度化的選項之一,其價值恐怕是難以否認的。
吳敦義一句「可考慮與對岸洽簽兩岸和平協議」,鬧得滿城風雨,好不緊張,好似強兵已臨我城下,人人自危、奔相走告保命暗號「國內法化!西藏!新疆!」今日蘇揆連二戰的慕尼黑協定都拿來做比擬。國內上下輿情強度可見一斑。
恕我直言,和平協議簽不簽,根本就是個假議題。
案討一個和平協議,大概有幾個方向應該先去釐清,大致上摸清楚稜角後,再來下比政的功夫,恐怕才能中道。這些方方面面囊括了為何要簽?誰跟誰簽?內容是什麼?簽了損益何在?有無替代方案等等,都是很值得做政策或戰略析辯的方向,惜近日上至政壇下是民間通通流於恐懼勒索與莫名其妙的比擬,公民討論僅止於此,無怪乎一場文告大戰、一個假議題就可以讓蔡兩年來對外關係經營不善的評價由黑翻紅,殊為可惜。
還原吳談話原意,綠營大略得萬分欣喜。「國民黨執政政府就有權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洽簽和平協議。」說了其實等於沒說,執政黨若透過民選機制上台,本有權就兩岸開展政策規劃。長久以來不滿兩岸談判根本僅是國共協商的不正是民進黨?「執政政府」、「有權」何項違拗於當前我國憲政體制與兩岸決策份際?就此而言,作為當前執政黨的民進黨當要籲表認同,怎須大起攻訐?
倘今乃服貿前夕,過了備查兩岸經濟統合又更下一城,立法院的衝鋒陷陣還有幾分正當性的辯證餘地。今時今日,和平協議要和誰簽?吾人在對岸重點報媒上做了些爬梳,幾乎見不到關於和平協議的評述,幾個公眾號的短評,或不見得有多少代表性。和平協議從05年連胡共同發表,歷經十七大與《告台灣同胞書》30周年講話後,皆僅存於高空的文案宣告,具體內容皆付之闕如,如何說簽就簽?吳的一句「有權洽簽」便搞得震天喊地,對其來說恐怕也太過抬舉。
蔡鐵定不簽,就算真有和平協議,也僅可能於藍營勝選之後,如今一語滿城風雨,看蔡特別在迴廊談話明確否定,「不會接受消滅臺灣民主的任何政治協議。」我一時真茫了,還以為兩岸文告大戰還在繼續。硬扣帽,將其解讀成「黨對黨」洽簽,閣揆、立院與陸委會通通為一個短期內根本不可能實現的議題大動作卯起來幹,是為所求?是執政黨的政策宣示?是政黨的民眾教育功能?還是為連任之路開始出牌?
當前臺灣最火紅的批判論述,莫從中共的黑歷史起手,西藏、香港通通不缺。但我就問,兩岸當前現況與50年解放軍入藏真有可擬性嗎?
1950年共軍進佔昌都,歷經19日,20多餘場戰鬥,藏軍主力部隊遭殲5700餘人,為禦共軍繼續進犯,噶廈政府始向國際求援。時值英美陷於韓戰,不願節外生枝,印度則欲在韓戰中扮演調停角色,不願遭罪中共,甚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中與蘇聯將薩爾瓦多代表團所提西藏遭犯一案無期限擱置,對比今日中印關係,實然諷刺。即便再次向聯合國派遣代表團求援,英印堅否的態度令美方亦無從著手。為做出逃準備,1950年底,達賴喇嘛離開拉薩,噶廈政府在內部經過強烈爭論後,毅然放棄國際求援,而與中共談判,斯有日後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與號稱的「西藏和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