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然後呢?他們有找到對方嗎?」W點點頭。我說:「不管你有沒有同意,就算你同意也沒用,因為你未滿十六歲,法律上就算合意也是妨害性自主,而且連十四歲都不到,刑期會更重。」
他說:「對,所以後來有一年多的時間,我都在上法院。算不清楚去了幾次,到最後,我已經拒絕進入法庭了,就讓我爸和律師自己進去處理,我完全不想管裡面發生什麼事了。」
我說:「他們要你一再陳述?」W點頭。我又問:「他們讓你直接跟對方面對面?」W說:「沒有,但是他們問我的方法,或者他們用法律的方法重新定義我的經驗,讓我原本複雜的感受直接被簡化成性侵和骯髒,我原本珍惜但需要有人解答疑惑的秘密,瞬間變成人生最大的污點和壓力,而且我被迫在那麼多人面前用別人希望的方式揭露自己,所以我不想講了,他們裡面愛怎樣就怎樣,我每次都坐在外面,希望自己不存在這個世界上。」
我問:「最後這個人刑期多少?」W說:「我不知道!這是很大的心結,我根本沒辦法去面對這件事,我有罪惡感,我還是覺得自己害了他。」
我說:「不管怎樣,他都利用了你對性的不了解,這是他無法迴避的責任。」W說:「我知道,但做為一個一起度過了愉快的一天,就算是心存疑惑,但最後被迫要用一種完全歸責對方的方式指控他的人,我覺得我受到整個體制的侮辱,我長大以後當然知道他不應該利用我,但我當時根本不敢去看事情的結局,小時候的我無法不覺得自己害了他。」
我說:「學校呢?老師總該跟你說些什麼吧?那個通報的老師呢?」W說:「她後來完全沒有跟我提起這件事,現在我覺得,可能當時她也不知所措吧,同志議題應該完全違反她的宗教信仰。輔導室有安排輔導老師會談,但我不想跟她說這件事,她就跟我說了一些保護自己的措施,我就全部都回應知道了,後來大概整學期都在聊家裡的事,我會跟她說爸爸對待我的方式,她的反應大概就是『他只是不懂,而且觀念很難改變,但你不要被影響很大』之類,這種無用的建議和安慰。」
W後來的故事,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很勵志吧。他立下要出國工作的志願,每學期超修學分、努力學習各種外語、去當交換學生、找尋各種培養自己能力的機會,他也不只一次告訴我「或許這樣也好?我比一般人看得開很多」,雖然我總會在心裡吐槽他「哪有,失戀時還是很傷心啊」,但其實這一種人人稱讚的積極奮發向上,背後很大一部份的根源來自想要遠離原生家庭的創傷心情。
那家裡怎麼面對他是同志這件事呢?W說,同志議題成為家裡的佛地魔,一個大家都知道,卻永遠都不能直呼其名的存在。他淡淡地說,媽媽到現在還不時流露出期待有個媳婦的渴望呢,我能不拉開距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