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給。聽到沒有?全給。她要孩子的親權?給!反正你以後還會跟新歡生,她都已經人老珠黃,你是要她怎麼跟別人生?她要孩子的扶養費?給!養小孩天經地義,是男人爽快點,自己吃泡麵,給小孩吃牛排,本來就是應該的。她要財產?給!反正你留著這個也沒用,第三者愛的是你的人,不是你的錢,你把錢都給前妻,第三者還願意跟你在一起的話。
是真愛啊!
好的,如果你還在看這篇文章,沒有砸壞電腦的話,你應該是認同的。基本上,這時候老婆應該會同意離婚。他們最在意的,其實就是你要自由、要小孩、要錢,還不肯認錯,既然你願意為了自由,其他都給,他們得不到你的人,至少已經得到你的錢,那麼,他們放棄這段爛婚姻的可能性,就會大幅提高。
這時候,你會有兩個可能的難題。第一,是她還是不願意放人,那麼可見你前輩子殺生太重,施主你就認命吧,好好把這輩子度完,我真的也無能為力。第二,你沒錢,沒辦法給得起她要的,那麼可見你這輩子賺錢太少,失主你也還是把外遇的關係自盡吧,好好的回頭珍視你的家庭,我還是愛莫能助。
其實,每個愛情都危險。但是沒錢還想拋家棄子,你是怎樣?有些時候,不是愛來愛去就好,人生有兩個字,叫做責任,你知不知道怎麼寫啊?不會寫,起碼要會承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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