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沉默這麼多年了,為何不繼續沉默?說出來,對大家有什麼好處?如果身為讀者的你也這麼想,那麼我也重複送上這句話,如果連被害者都沉默了,這世界可有人會為他發聲?
發聲、控訴,是被害者走向倖存者很重要的一步,那是尋求救贖的開始。
不再沉默,發聲、控訴,難道就會得到家人、親友,或這社會的支持,就找回正義了嗎?
記得有位性侵害被害者在獲知她的案件遭到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後,她說:「雖然司法不能還我公道,但至少曾為自己發聲,我努力過,也就無憾了。」發聲、控訴的過程,就是被害者對自己內心小孩的憤怒與悲傷、無助挺身而出。
面對被害者的困境,我曾經認真思考過修復式司法的可能,那是為了促使被害人的傷痛被國家重視,讓加害人認識他造成怎樣的傷害,給被害人道歉或彌補機會的制度。但修復式正義的課題,和原諒議題太接近,經常模糊了界限,讓這個制度成就與否,「幾近」建構在被害者的原諒。然而原諒不好嗎?不放下又如何開啟人生?我曾經這麼思考過。
直到有一天,有個被害者在法官勸慰著相同的原諒議題時,我看她渾身顫抖,我知道她感受到法庭的善意與同情,但她依然發抖。
她非常努力的說話,好不容易擠出幾句話:「我現在每天起床只是想該怎麼維持呼吸而已,原諒兩個字,對我太遙遠,我無法想這件事。」
我愣住,原來這麼多年了,被害者依然活得很辛苦,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犯下的錯誤。
因此我看到書上寫著:
「我想過我平靜的生活,我有我愛的人,我有朋友,我有信心我能療癒我自己,我不需要去符合這社會無理的期待去原諒、包容一個加害人。」
我真的聽懂了作者這句話。
最後,作者在這本書中引用了長期關注兒童創傷及其成年後生活影響的心理學家愛麗絲.米勒(Alice Miller)所提出「知情見證者」,形容他太太是對於他走向倖存之路上,很重要的第一人。
作者在太太身上找到了愛與支持,讓他的倖存之路,得到了祝福,也讓那些年曾經被偷走的幸福歲月裡,照出如今倖存者的剪影。
正因為如此,有了這本書,宣告著他不再沉默,他是倖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