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律師,我只要談到性侵害案件,就容易陷入被害者心中黑暗世界,難以喘息,就如《不再沉默》這本書的作者在這本書中的形容:「我被黑洞所牽引,規律地圍著它打轉」;但不忍的是,作者如此勇敢地書寫倖存過程,無非希望藉由這本書協助其他被害者走到倖存之路,而我又怎能迴避這件事?
你相信作者曾經的遭遇嗎?即便你外表上表現出同情,但心中依然會懷疑,這是真的嗎?
很多人看到我處理性侵害案件時,常狐疑地問我:「真的有性侵害案件嗎?不是騙人的嗎?」由此可見,一般人對於性侵害的理解多麼陌生遙遠。
性侵害案件,非常隱晦,報案的人不多,因被害者多數不願揭露,造成犯罪黑數高,加上密室犯案的特質,讓性侵害案件形同穿著隱形衣地存在於這社會。
你的不相信,會讓你沉默,眾多的「你」,餵養出受害者的寂寞無助。但你的沉默,已經算是仁慈了,因為有人因為不相信,甚至會用語言、鍵盤把被害者逼到生命的懸崖邊,而我竟只能說,沉默已經算是仁慈的交代了。
受害者會問,我都勇敢說出來了,你為何不相信?為何不斥責對方,反而要求我繼續沉默?
聽到這件事的人嘴上雖然不說,但心中會想著:是啊,你都沉默這麼多年了,為何不繼續沉默?你說出來,對大家有什麼好處?
《不再沉默》這本書的作者陳潔晧描述家人對於他被性侵害的事反應冷漠:「你記錯了。」「你太小了,不會記得。」「你在那裡時間沒那麼長,沒那麼嚴重。」「他們(指性侵我的人)只是教小孩太粗魯。」「被性侵是丟臉的事,不要說出去。」「我們年紀大了,身體不好。」
對於這一切,他說:
我帶著平靜的情緒與表情,跟他們說,我要離開了。離開前,我說,我要去我的房間拿一點東西。我走進我的房間,環顧四周。太太問我說要拿點什麼。
我說:「沒有,我只是要看看這裡,我住過的地方。我們之後不會再回來了。」
離開前,我跟家裡的貓咪說了再見。牠是我唯一在意的家人。
我永遠離開了這個家。
那是孤寂的控訴,畫不出圓的遺憾。
記得二○○八年伊斯蘭國家葉門,一個十歲女孩諾珠‧阿里(Nojooud Ali)被迫嫁給一個四十歲的男人,當晚她被丈夫強暴了,歷經兩個月的婚姻生活後,她獨自一人衝進法院,說:「我要離婚!」之後女權律師納塞(Shadha Nasser)挺身為她捍衛,並獲得媒體與女權團體協助,將她的故事揭露於世。
「如果沉默,這世界將沒有為我發聲。」作者戴樂芬妮在《我十歲,離婚》這本書下了這個標題。作者書寫這本書,讓我想起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