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一個訴訟案件中,無論他們是原告或是被告,加害人或是受害人,孩子永遠是最令人心疼的存在。在一個與家庭有關的案件之中,在大人間的衝突與劍拔弩張之下,孩子的聲音那麼微小,往往就這樣被忽略了。
大人在面對創傷與爭端時,因為年紀與經驗使然,大多時候總能找到應對與療傷的方式。然而,年幼的孩子呢?他們如何在大人所造成的壓力環境下,在夾縫中求生存呢?
正因為如此,家事事件法在2002年立法時,就建制了一個新的制度---程序監理人,透過專業人士如心理師、社工施予律師的介入,協助孩子「發聲」、表達自己的想法,在大人所開啟的案件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在我擔任程序監理人的幾個案子裡,印象最深刻的是由於父母親與原生家庭的階級差異,導致孩子在被照顧與受教育的過程中,享有的資源是多麼的不同。然而,無論孩子的出身背景有多麼的不同,面對父母親的衝突,他們憑著自己有限的能力所發展出的生存策略幾乎都是大同小異的。
有的孩子選擇虛以委蛇,有的孩子在不知不覺中成為雙面人,有的孩子則成為父母親的操控者,而父母親被操控卻渾然不知。猶記得身為程序監理人的我,與一同合作的社工師訪談孩子與他們的家人時,總有一種既憐惜又扼腕的感受。
如果不是大人們無法有智慧地妥善處理彼此的關係與情緒,孩子又何須面對這一切?當我們在說「好聚好散」時,總是不忘提及「兒童的最佳利益」,但是又有多少大人有辦法作到呢?
台灣的教育與社會主流價值,使得許多人在面對婚姻、家庭與孩子時,特別是關係撕裂時,有時難免顯得過於執著。我在執業過程中看到很多孩子不同的面貌,時而天使、時而魔鬼,又何嘗不是大人形塑的?
大人的世界有很多不得已,程序監理人身為兒童與少年的代言人,正是希望能夠將這樣的不得已對孩子的影響減到最低。
賴芳玉律師的新書《影之光》中所描繪的程序監理人,正是一位試圖在風暴之中挖掘並解讀孩子內心世界的角色,找到孩子心底最柔軟的地方,讓孩子無法用言語或其他形式表達的意念,讓法官與大人們知道。也許,身為大人的我們,在進入婚姻、或是處在婚姻中時,是否應該好好想想,如果在難免受傷的同時,我們究竟能夠作什麼來保護我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