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前換三份工作,每一份工作做兩年,是一個好看且說得過去的工作經歷。這比起很多年輕人不明所以的亂換工作,履歷上滿滿五六個不相干的工作經歷,一二三原則會讓二十幾歲的你看起來是「既有工作經歷且穩定性高」,象徵著你有彈性、有歷練,但抗壓性高、流動率低,足以讓企業信賴而願意錄用。
三項工作經歷,不多也不少
二十幾歲的年輕人由於進職場未久,缺少歷練,對於職場的領悟還低,一個工作沒做滿兩年算不得經歷。
一般而言,進到一個新工作,第一年只能算是適應期,第二年是學習期,第三年才進入熟練期,所以一個工作要摸到竅門至少三年,最合適的離職是在滿三年之後。可是現在的年輕人都等不到這個時間,不過也不能少於兩年,否則即使寫在履歷上,企業也不會認它是一個工作經歷,反而會懷疑穩定性低。
三十歲前,擁有三項工作經歷,不多也不少,剛剛好!比起只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九年十年,選擇歷練三家公司、三種工作,有兩方面的好處:
一方面由於面對不同的產業生態、企業文化、管理模式,你可以藉著豐富歷練、打開視野,學會快速調適自己進入不同工作環境,同時也鍛鍊心志更堅強。
另一方面可以藉著學習與工作,了解自己的興趣在那裡,最後可以在三十歲前確立志向,三十歲之後就不要再這麼頻繁換工作,而要往下紮根,給自己一個堅固的立足之地。
工作一定要換,但要換得剛剛好,不能多也不能少,這樣對自己最好!
作者介紹│洪雪珍
專欄作家,職場理念:成功都是努力來的!目前任職yes123求職網擔任資深副總經理,商業周刊專欄作家,曾任職自由時報行銷經理、台北愛樂電台行銷總監、聯合報主編。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yes123(原文標題:30歲前,跳槽3次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