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社會價值企圖左右女體裸露與否,背後就顯示了一種極富權力的意識形態,校方對短裙的執著某程度帶入了正式場合中女體要「露得剛剛好」的想法。在一個專業、嚴肅、紀律的場域中,有一個聲音企圖把女性的身體塑造成與平常相反的樣子要求一定程度的裸露,這是誰的視角?誰的意識形態?
本案中一開始希望女性穿短裙本是依社會上短裙比較正式的習慣要求,但當演變成「短裙或長褲」的直接選擇下,更是明白地展示出「學生權利」與「校方權力」的衝突,校方堅持短裙的作法已有直接指示或強制的作用了。在這個例子很清楚地看見社會對女體的權力軌跡,我不會直接指涉父權,但確實符合父權掌控女性的邏輯。
短裙不只是短裙——洞察更多同時也要更勇敢
當女性不希望裸露自己的身體、不希望行動受限,當女性就是單純不想穿短裙,誰有什麼理由要求女性交出自主權穿上別人的價值呢?不論答案為何,都顯示一種對女體格外嚴厲的制約慾望,在本例中更是一個結果。
這爭議背後有更多身體自主權以及社會規制的省思,且社會上其實不少時候都有跟這大學系所一樣的態度。如果同樣的情況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我們能不能有更深的思考、能不能以行動替自己的權利發聲?在此勉勵每位受不合理對待的人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吧,沒有人能夠定義你/妳的樣子!
*作者大學主修法律與性別研究,是浪漫的女性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