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張姓婦人網購日本一款感冒藥,遭查獲含有第4級毒品「甲基麻黃鹼」、「二氫可待因」成分,張婦遭送辦。檢方偵查後,予以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48歲張婦透過日本亞馬遜網站訂購3盒A錠劑,並指定寄送到基隆市工作地點,今年1月間遭關務署台北關人員執行郵檢時查獲,經基隆憲兵隊送鑑後,確認含有第4級毒品「甲基麻黃鹼」、「二氫可待因」,將張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藥事法移送法辦。
張婦在檢方偵訊時坦承網購A錠劑,但否認有運輸毒品及輸入禁藥的犯意,辯稱是上網看日本人都會買這些藥品,所以想買來自己使用治療感冒,同時也購買了一些美容用品,也不清楚感冒藥裡的成分。
檢方認為,張婦購買數量僅3盒,與一般日常家庭備用藥量相當,屬於合理範圍;且「甲基麻黃鹼」、「二氫可待因」在臨床上具有治療支氣管氣喘、咳嗽、緩解感冒等症狀用途,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