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會成本」很難算。因為「機會」不是現實,是想像的。但因為難得的機緣,使我能夠藉由自己女兒的經驗,稍微趨近些去衡量台灣教育付出的「機會成本」。
我的女兒念完了國中二年級後,離開了台灣,轉去德國求學。在她離台赴德之前,《天下雜誌》拍了一部紀錄片,叫做「想飛的十五歲少年」,找了好幾位當時國二要升國三的孩子,看他們用什麼方式面對「十二年國教」,看「十二年國教」如何影響他們的學習與生活。
紀錄片的製作人黃兆徽,是我以前在《新新聞》的老同事,在她熱情、懇切的邀約之下,女兒李其叡同意讓自己成為他們記錄的其中一位「十五歲少年」。紀錄片中,她出現的最後一個鏡頭,是在桃園機場航空公司櫃檯前拍的。那是她離開台灣到德國的那一天,她真正「飛」了,飛離台灣,飛離台灣的教育體系。
也就開始了她人生中最忙碌的一年。到了德國,她先去比克(Buckerburg)參加一週的大師班,又到義大利的波西塔塔(Positano)參加另一個為時十天的大師班。同時進入語言學校密集加強德文能力。一個半月後,她進了德國的中學,成為中學九年級的學生,用她才學了不到一年的德語上課,不只要用德語過中學生活,還要用德語學物理、學數學、學生物、學化學……,甚至用德語學英語和俄語!
她同時還是漢諾威音樂院特殊先修班的正式學生,持續她的鋼琴音樂練習與演出。那年十二月,聖誕節假期間,她受邀和台北愛樂管弦樂團一起到大陸廣東巡演三場新年音樂會,演出了貝多芬第三號及莫札特第二十一號鋼琴協奏曲。回到德國,她接著又去了英國新堡(New Castle)參加YPN鋼琴大賽,得到了首獎。然後又接到大陸「武漢愛樂」的邀約,在三月再次到武漢演出,彈的是葛利格的鋼琴協奏曲。從武漢回德國,又有「全德青年音樂大賽」等著她,這比賽一共分三輪,一層一層分三次比,先是漢諾威市,然後是下薩克森邦,最後才是全德聯邦賽。她一輪輪比過去,每一輪都拿到了滿分第一名。還沒完,那年的六月,她又飛回台灣,在台北國家音樂廳和「台北愛樂」協奏演出舒曼的鋼琴協奏曲。
如此奔波演出、比賽的同時,她仍然要在中學裡上課、考試。到七月學年結束前,中學裡班上的學生,好幾個人不約而同跟她表示了他們的敬意。他們佩服她的勇氣,竟然敢那麼遠跑到如此陌生的地方,忍耐所有的困難,最終還能完成那麼多事。
做為一個父親,我當然替女兒感到驕傲。但羅列她那一年中所完成的這些事,重點是:在過程中,我沒辦法不反覆比對想著,那如果她沒有離開台灣呢? 同樣是她這個人,同樣是這一年,她留在台灣會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