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信用卡交易即時通知機制,金管會下令有「信用卡一般消費單筆刷卡超過5千元」、「網路刷卡消費單筆達5千元」或「海外網路交易當天超過5次」的交易情況,銀行必須以簡訊或email方式即時通知持卡人。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為強化信用卡交易即時通知機制,以利持卡人即時掌握信用卡交易資訊,儘速發現可疑交易,已督導銀行公會及各發卡機構就信用卡交易建立即時通知機制,包括「信用卡一般消費單筆刷卡超過5千元」、「網路刷卡消費單筆達5千元」或「海外網路交易當天超過5次」3種交易情況。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一般交易通知機制方面,首先,信用卡發卡機構如已提供持卡人透過官方網站、APP推播等自行設定消費交易通知的服務者,由發卡機構加強宣導,請持卡人多加利用。再者,未提供即時通知服務的發卡機構,也規定一般信用卡交易單筆達新台幣5000元(含)以上者,發卡機構要即時以簡訊或email通知持卡人。
網路交易通知機制方面,對於信用卡網路交易單筆達5000元(含)以上,或當日國外網路交易累計交易次數達5次(含)以上者,發卡機構會即時以簡訊、APP推播或email的方式通知持卡人。
黃光熙表示,只要是用APP通知機制,消費者可以自行設定交易通知金額,不一定侷限在5000元,可以自行調低或調高。
黃光熙補充,目前使用官方網站、APP推播的銀行有19家,包括中信、富邦、台新、玉山、花旗、國泰、聯邦銀行等前7大發卡行都可用官方網站、APP設定;其餘的銀行都用簡訊或email通知。公股行庫方面,目前僅土銀、台銀、合庫與台企銀是用簡訊通知;華南銀、一銀與兆豐銀都有APP通知。
金管會也提醒,民眾應多加留意自身信用卡交易安全,對於發卡機構的通知或消費帳款明細若有疑義,宜速洽各發卡機構協助處理,維護自身權益。另外,民眾留存在發卡機構的email或手機號碼如有變更,應儘速通知發卡機構,以利提供正確即時的交易資訊。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