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律師你好,我跟我女友計劃明年要結婚,也買了兩家中間的房子可同時照顧。然而現在雙方家長在小孩冠姓上沒有共識,岳父岳母家只有女兒,因此岳父岳母希望我們結婚之後一個小孩冠女方的姓氏。然而我父母堅決不要,態度強烈到讓我意外,甚至連雙姓或小孩長大後讓他選擇父姓母姓都不行。
我跟我女友對父姓母姓都沒有意見,但雙方家長立場很堅決,現在他們只是透過我們傳遞訊息。我很擔心去提親的時候,雙方家長真的見面姓氏談不攏最後婚事告吹,雖然小孩姓氏是我們夫妻兩人的事,但我們很難不被雙方父母影響,我該怎麼居中協調呢?有相關法律或是判例可以讓我參考去試著說服我父母嗎?
律師回覆
這位朋友,講到姓這種事情,可能比性還要敏感。性,大概就是兩個人的事,但是姓,卻是兩家人的事。你的問題,不在於法律,不在於判例,而在於能不能看得開。
我們先來進行法律教學,再來討論看得開教學。簡單來說,現在的法律規定,確實孩子不一定要跟父姓。在孩子出生以前,夫妻必須要以書面約定,究竟孩子要跟父姓還是跟母姓。所以,當你們決定懷孕,第一件事情就是先要以書面約定好這件事,免得以後有糾紛。如果無法有共識,那麼就要在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這是個對於感情來說,非常危險的信號,或許這會是未來的離婚遠因之一。
在孩子未滿20歲之前,有沒有機會改姓呢?其實是可以的,但是要父母雙方同意。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就要由法院來判決。一般而言,如果兩人離婚、有一方死亡、生死不明滿三年、或是對孩子沒有盡到保護教養義務,而改姓對於孩子是比較有利益的,法院就有可能同意改姓。最常見的情況,大概就是有一方不來探視孩子,或是不給扶養費,這時候就有理由到法院聲請改姓。如果孩子20歲以後,不用父母同意,也不用經過法院,就可以直接到戶政事務所改姓。未成年以前可以改一次,成年以後也可以改一次。
上面的解答能不能解決你的問題呢?當然不行。因為你的問題不在這裡,而是在於你家跟他家的意見不能相容。男方家要求全部的孩子跟男方姓,女方家要求「至少一個」要跟女方姓。法律只告訴你「可以」怎麼做,但是不會告訴你「應該」怎麼做。
那麼,如果你問我該怎麼做?你覺得我會怎麼說?
以天秤座的立場而言,當然是抽籤決定先後,看是一、三、五跟男方,二、四、六跟女方;或是調轉過來也可以。這應該是一個很公平的作法,但是你爸媽還是不會同意。因為他們要求,一個都不能少。那麼,你覺得婚事如果告吹,這應該是誰的錯?如果用你老爸的說法,他可能會酸溜溜的說,「我們家的飯碗可是不好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