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這種婚宴形式,韓國誕生了許多專門舉辦婚禮用的禮堂(Wedding Hall),類似臺灣的婚宴會館。預算多的新人,會選擇大飯店附屬的禮堂,或可舉辦戶外婚禮的花園婚禮場所;也有費用較大飯店低一些、但提供全套服務的婚宴會館,舉凡婚禮所需的布置、花束等配套都很完備,新人不需花太多心思準備;若選擇價位稍低一些的還有公家機關或教會,但不提供附加服務,所有細節需新人親力親為,預算都是另外加上,與前兩者相較也不一定比較划算
參加婚禮的賓客包的紅包金額通常為五萬到十萬韓圜(約臺幣一千五到三千元),五萬韓圜是最常出現的金額,與臺灣的紅包行情相比並不算多。阿載有個朋友在結婚禮堂當主管,聽他說在首爾的婚宴自助餐,即使是品質很差、價格最低廉的,一個人差不多也要三萬韓圜。
因此如果出現一家四口來參加卻只包十萬韓圜,或是兩人出席合包五萬,除非另有親朋好友給了特特特大包的紅包,否則辦完婚禮後還想要有剩餘的禮金非常困難。
辦理結婚程序,讓人頭痛!
異國婚姻除了得克服在別的國家生活的孤單寂寞,制度與手續的繁雜,更是讓我實際體驗之後,大嘆實在麻煩得要命!需要辦的文件百百種,要繳的錢一大堆,還得東奔西跑到各種地方辦理,真的不是跟本國人結婚可以想像。以我和阿載在韓、臺兩地辦的手續,稍微簡單敘述過程如下:
1.單身證明:在臺灣辦理,為了證明你在自己國家沒有結過婚。要先把單身證明文件翻譯成韓文,把文件公證後再拿去外交部驗證,才能表示臺灣證明你現在確實未婚。
2.結婚證明書:完成結婚登記後,才進行了一半而已。接下來要申請「結婚證明書」,證明在韓國已經結婚了。同樣經過翻譯、驗證,再拿結婚證明書回臺灣補登記。
3.簽證:於臺灣補登記後,才能申請簽證,然後到韓國換居留證,擁有在韓國長期居留的合法證件。
據說現在有越來越多假結婚的狀況,所以現在韓國的結婚登記又比我結婚時更加複雜。除了原本要求的資料,還增加了一些文件:
4.交往過程文件:描述兩人交往的過程及提出證據,應該是寫戀愛史。
5.生長背景文件:簡單來說就是履歷表。
6.韓文檢定證明:這是為了證明兩人可用韓文溝通,若是兩人要以第三語言(如英文)溝通,就得雙方都提出語言檢定的證明才行。
7.財產證明
現在回頭看,都覺得頭皮發麻,無法想像當初我是怎麼一一辦好的。剛結婚時,阿載還會開玩笑說:「結個婚這麼複雜,真的是不能隨便離婚耶!」畢竟想到這程序得再重來一次,應該就會打消念頭了吧。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愛上韓國歐巴,和你想的不一樣:太咪的異國戀真心話&韓國男女戀愛、結婚第一手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