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的夢想沒什麼特別不一樣,或許不一樣的是那時候的我已經知道自己能做任何事—如果我願意努力。
我不記得有人曾跟我說過類似的話,或許我是從觀察和耳濡目染中瞭解到這一點。
如果妳從小就生長在一個經濟困難的家庭,在接觸另一種生活前,妳不會覺得有什麼困擾。我從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有人不必等著兌現支票才有足夠的生活費可用,有人不必為了錢撕破臉,還有人走進賣場要買什麼東西都可以。
十一歲的我已經立下堅定的未來目標。我的父母親當時又分手了—他們已經分手又復合了好幾次,所以我真的沒辦法告訴大家那是他們第幾次分手。不同的是這一次我媽決定搬出家門,而且堅持帶著我一起搬出去。沒人問我是否願意或是給我任何的發言權,他們只是輕描淡寫地宣布了這個消息。我的三個哥哥姊姊們會和爸爸一起繼續住在舊家,而我要和我媽搬去一間破破爛爛的公寓裡。這段時間是我童年的黑暗期。
那個時候,我幾乎很少跟哥哥姊姊們見面,原本就沒什麼錢的爸媽更窮了,因為現在得負擔兩個地方的生活費和房租,也就是說我們比以前更沒錢。我有一張十一歲生日派對拍的照片,在照片裡,我和班上幾個同學一起擠在老舊的小公寓裡。我記得當時我覺得很丟臉,也記得我的生日蛋糕是用蛋糕粉在耐熱鍋裡烤出來的,而且家裡也沒有錢做特別的佈置。我記得自己特別明白了兩件事:第一,我不想過這種連特別節日都擠不出錢來慶祝的生活;第二,如果我沒有存任何錢,就不可能搬離我媽獨立生活。
我對自己發誓,「有一天」等我長大之後,我會變得很有錢。這是我吹熄生日蠟燭時許的願。我站在小小的客廳裡,踩在污漬斑斑的地毯上,站在車庫大拍賣買來的桌子前,我向自己承諾要過得更好。等我有能力之後,我絕對不會再住在這種地方。我激動地告訴自己:我一定會變有錢!
我知道自己不應該把這些話說出來。雖然社交媒體上充斥著無數吹捧自己事業有成、富可敵國的男總裁和白手起家的企業家,但如果妳是個女的,就不該這麼招搖,這麼沒禮貌,因為好女孩不會這麼強出頭。
好女孩不會開口閉口都是錢,她們也不會把賺錢當成人生目標,無論有什麼理由。
若要說我在童年裡學到了什麼?那就是「老天給了妳什麼妳就得接受,不能有任何抱怨」。
意思是,我應該高興地接受生命為我安排的一切,為經歷的一切感到感激。但是我的童年和之後的青春期幾乎都很糟糕,而因為我還是個孩子,我無力改變這一切。但是在那個生日派對之後,我知道自己能掌握這一切,我再也不要被迫接受任何的安排。
對生活表示感激和盲目地接受,兩者有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