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1日第15任正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即將來到,除了決定好自己想投的候選人之外,投票日當天還有什麼應該注意的細節?以下整理了投票的10大重點,一起來看看。
1. 投票要帶什麼?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日當天(早上八時至下午四時)應攜帶有效身分證、個人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其中又以身分證最為重要,少了身分證就絕對無法領到選舉票,且無法以健保卡、護照、駕照或戶口名簿等代替。若沒有攜帶個人印章,可在領票時改以親自簽名或按壓指紋代替,而如果遺失了投票通知單,只要投票所的工作人員確定你的名字有出現在選舉人名冊中,依然還是可以投票,只不過少了投票通知單,工作人員就需要現場翻查名冊,可能會延遲投票速度。因此為增加投票進行的效率,中選會仍宣導民眾應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
2. 身分證、投票通知單遺失或被藏起來怎麼辦?
最近網路上有許多傳說,為避免政治立場不同的家人去投票,揚言要將其身分證及投票通知單藏起來。其實如第一點所述,若遺失投票通知單還是可以投票。而如果發現自己的身分證遺失(被藏起來)也別緊張,只要在1月10日前(包含當日),攜帶戶口名簿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印章、一張證件照片及200元規費至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就可以申請身分證補發,且當場就能馬上領到。
另外,刻意藏匿他人的身分證,或不讓其出門投票等妨礙他人投票的行為,其實都已經觸犯刑法妨害投票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妨礙他人行使投票的權利。
3. 身分證上的照片與目前長相差太多怎麼辦?
投票所的工作人員會核對前來投票的選舉人容貌是否與身分證上的照片相符,以確認是否為本人,但有些人的身分證上的照片可能是多年前拍的,與現在的長相大不相同,這時選舉人可以提供第二證件,例如健保卡或駕照等附有照片的證件以利選務人員查驗。
4. 戶籍縣市改制後未換領身分證還可以投票嗎?
日前網路上也謠傳若持縣市改制後未更新的身分證則無法投票,例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縣等等。不過對此內政部及中選會已澄清,只要持民國94年12月21日起換發的新式國民身分證,即便證件上面的戶籍地址仍為合併或改制前的舊稱,依然可以投票,不用特地申請換發身分證。
5. 不住家裡未收到投票通知單,如何知道投票地點?
許多人在外求學或工作,沒有住在戶籍地,因此未收到選舉公報或投票通知單,不知道自己該去哪裡投票。事實上,只要到中選會的官網首頁輸入自己的戶籍地址,就可以查詢自己所屬的投票所位址,或是可以到中選會設立的「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所地點查詢」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即可查詢自己的選舉人名冊號次及投票所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