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在高唱自由人權的歐洲國家,各國法規差異甚大,有些國家完全不允許牽涉金錢交易的性行為;有些容許買賣,不容許媒介──淫媒、抽成或經營妓院都違法;有國家立法管理嫖娼媒三方,也有國家刑事起訴嫖客或性工作者。
目前,荷蘭、德國、奧地利、瑞士、希臘、土耳其等八國皆有法規限定性交易合法條件,明確規範買賣行為、公共場所招攬活動、妓院、媒介抽成等業務層面。不過,由於規範定義不夠明確,反讓業者有法律漏洞可鑽。不過,兒童性交易、人口販運、強迫賣淫等凌虐行為,全歐洲都立法禁止。
性交易法內容來看,給予性行業最大空間的是荷蘭與德國,促使國內色情旅遊業蓬勃發展;瑞典、挪威與冰島罰嫖不罰娼;東歐國家的反性交易法,則多以道德角度出發,處罰針對性工作者;英國、法國與愛爾蘭也採取反對性交易的立場,相關政策限制很多;西班牙、比利時與捷克,法律對性產業著墨不多,採放任發展的態度。
地圖顏色說明:
深綠色:性交易合法,國家立法管理買賣雙方、妓院與媒介方
淡綠色:性交易合法,國家立法管理買賣雙方,淫媒與妓院不合法
深藍色:性交易合法但無立法規範,淫媒與妓院不合法
皮膚色:性交易不合法,罰嫖不罰娼
深咖啡色:性交易不合法,罰娼不罰嫖
灰色:缺乏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