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棄養寵物鼠 新北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開罰

2017-02-10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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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棄養寵物鼠 新北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開罰

老翁棄養寵物鼠 新北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開罰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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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民眾報案指南雅觀光夜市馬路的雙黃線上,發現籠子內有四隻天竺鼠及飼料,籠子外字條寫著「因本人要出國,無法飼養,請有心人士帶回,功德無量,感恩」,動保處接獲警局通知後,隨即派員將動物接回安置,並調閱監視器約談飼主到案說明,將處3萬至15萬罰鍰。


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2月5日晚間接獲通知,隨即派員接回四隻被遺棄的天竺鼠及物品,並至板橋派出所調閱監視器資料,副所長孫宇辰協助循線追緝,6日晚間查出棄鼠者,陳姓老翁有4個子女,1人被關服刑,1人精神障礙送醫,小女兒已嫁人,而唯一有工作能力的兒子要去中國工作。


農業局長李玟呼籲,民眾一旦飼養了寵物就該負責到底,不能因自身因素而任意棄養。同時也提醒民眾飼養寵物前也需評估自身能力,切勿飼養後又隨意丟棄寵物。


陳淵泉指出,飼養寵物鼠的飼主,務必將公母鼠分開飼養或結紮,一旦沒注意讓寵物鼠繁殖,大量的仔鼠可能會造成飼主無法負荷,而可能有遺棄寵物的風險。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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