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加強雇主及移工防疫安全,透過社群平臺、網站、廣播、1955專線、機場、雇主、仲介公(協)會、移工團體、移工來源國駐臺辦事處及地方政府等管道,加強向雇主及移工宣導防疫安全觀念及通報諮詢專線。
全民防疫加強衛生習慣
在臺移工人數已有71萬人,產業移工約45萬人,社福移工約26萬人,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要求相關部會對防疫條件與獲取資訊能力不足的移工等對象,督導各地方政府,並主動加強防疫工作。勞動部提醒移工若需出入醫療院所,包含前往醫療院所照顧被看護者或陪伴就醫,雇主應提供口罩供移工使用,並提醒移工全程佩戴及每天更換,口罩如有破損或弄髒應立即更換;移工外出至人多或密閉場所時,咳嗽應配戴口罩、肥皂勤洗手,避免去傳統市場、醫院等人多場所或接觸野生動物等。
勞動部10大宣導措施
另為加強向在臺移工宣導防疫安全,勞動部已將衛福部提供的移工防疫資訊譯為4國語言,並採取10大措施,加強對雇主及移工宣導防疫資訊及通報諮詢專線:
一、透過機場法令宣導講習向入境移工宣導,自1月27日起,已分別於桃園國際機場及高雄國際機場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加強宣導。
二、中外語廣播宣導自1月20日起,陸續透過本部委託5家廣播公司所製播的13個移工語言廣播節目及國語廣播節目加強宣導。
三、發送防疫資訊簡訊,於1月29日及2月3日針對半年內曾致電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的移工,發送34萬則防疫簡訊。
四、1955專線增加中、印、泰、越、英5國語音防疫宣導,1月30日起來電者致電1955專線時,需先行收聽語音防疫資訊。
五、多國語網站宣導,1月27日及1月30日將5國語的防疫資訊置多國語的「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並於今日放置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網站。
六、勞動力發展署官網為提供民眾及雇主防疫資訊,1月30日已放置「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的連結網址及最新消息。
七、透過勞動部、台灣就業通FB粉絲專頁、中外語廣播電臺的移工社群FB粉絲專頁,刊登中外語防疫資訊。
八、轉請地方政府加強宣導,1月30日已請22個地方政府於訪視移工工作及生活情形或來電諮詢勞動法令時,主動告知防疫訊息。
九、請雇主、仲介團體、駐臺辦事處及移工團體協助向移工加強宣導及2月10日再次函文請雇主、仲介團體、地方政府協助針對中港澳轉機入境的移工宣導居家檢疫措施。
十、隨疫情發展發布防疫新聞稿,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案例持續增加,除已於1月29日發布防疫新聞稿提醒雇主應善盡生活照顧責任及轉知移工防疫資訊,另於1月30日再次發布新聞稿強化移工防疫安全,宣導移工防疫資訊及通報專線。另於2月11日發布新聞稿加強宣導移工落實居家檢疫及雇主責任。
落實防疫是全民的責任
勞動部再次呼籲,雇主應善盡生活照顧責任,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規定,雇主應辦理職前講習,提供移工衛生健康法令及資訊,以及善盡保護移工人身安全等責任。
移工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雇主協助移工主動通報機場檢疫人員,入國14天內如出現疑似症狀,請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或1955專線協助進行通報。相關多國語防疫資訊,請雇主、仲介公司及移工參閱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的最新消息(網址:https://fw.wda.gov.tw/ )。
移工若未配合居家檢疫,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另雇主或委任的仲介未善盡生活照顧管理責任,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許可,及管制2年不得再申請移工。如有相關防疫問題,請洽1922防疫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