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無意,但是從一數到萬,又從萬數到一。最後一句話應該最令人心酸,她幽幽的說,「下輩子,你來當女人好了。」
司馬相如收到這樣的回信,大概知道老婆的心思,於是打消這個念頭,把老婆從成都接到長安來住,結束這樣的分居生活,此後也沒有再傳出其他緋聞。
所以,同居有沒有必要?如果可以長頭髮,誰想要禿頭?基本上,許多分居都是逼不得已的。例如工作、就學等等的原因。然而,姑且不論夫妻在法律上有同居義務,兩個人分居,久了以後都不會是好事。你女兒想要跟男生同居,試試看到底適不適合,對於兩個人都很好。總不要等到結婚再來同居,才發現從牙刷怎麼擺、馬桶座墊要不要掀、誰負責洗碗、誰要去買衛生紙,通通都有意見。這時候,要離婚,還得要對方點頭,你哪來的自信對方一定會同意?
而且,你要知道,女兒願意跟你討論,是一件好事,不然她也可以跟你說,她是跟同事一起在外面住,難道她都已經成年了,什麼事情還要你同意才能進行嗎?說真的,她是很尊重你們的女兒,否則卓文君就是一個例子,她連夜跟司馬相如私奔,卓爸爸只能在家生悶氣,也不能怎樣,你可以理解我的意思嗎?
放手讓她去決定吧!然後,請你當她的後盾,當她有天遇到困難,請你還是繼續支持她,因為,這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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