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們發現自己也可以……李宗瑞事件引發模仿效應
壞事總是無獨有偶,特別在你意識到一件事其實很容易的時候,模仿效應就悄悄開始了。李宗瑞事件除了引來各界撻伐,卻也有不少人將之視為「真男人」的代表,並把「影片流傳」當作「資源共享」;而媒體的渲染,對渴望引起注目的人反而造成推力,想讓自己成為下一個(真男人)李宗瑞,加上報章雜誌又赤裸詳實的寫出犯案細節。於是,一連串的李宗瑞模仿案開始了。
2016年間,新北市的陳姓男子趁女友服藥昏睡後對他性侵,在女友轉醒抗拒之後仍不肯停手,當女友試圖報案,他又以散布親密照勒索女友,甚至事後直言不諱「這樣很刺激」、「想學李宗瑞」。
2017年8月,李姓小開則是被警方發現他電腦內竟有300G的性愛影片,其中多名女子疑似遭到偷拍,影片還被他上傳到臉書擴散流傳。
就在同一年,另一名考上消防特考的準消防員,則是透過網路交友誘騙少女交往,並且帶回家性侵、強行拍性愛照片,當女方表示要離開時,就用照片威脅,藉此凌虐了5名少女。
2018年2月,被稱為「彰化李宗瑞」的吳姓男子,以提供高薪打工為由誘騙未成年少女,取得裸照之後逼其發生性行為,不少女孩因為害怕裸照外流,淪為他的性奴。
2020年3月,曾服役於陸軍嘉義257旅的簡姓士兵,因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被逮,在辦案過程中,反而被查出手機裡有多名女性遭其性侵、偷拍的影片,意外發展出案外案,被媒體稱為李宗瑞翻版。
其他被性侵、偷拍或用藥物控制,讓被害人不敢報警的案例也不計其數,甚至在去年年底,更有賣家在臉書販售「李宗瑞同款FM2迷魂粉」,遭到媒體舉報。
這諸多案例都證明了台灣的性犯罪仍舊十分猖狂,甚至在留言區也時常看見指責被害人「不懂得保護自己」、「活該」、「婊子」等極具羞辱性的言論,將整件事情歸咎在被害者身上;也正是因為外界眼光以及長年來的「蕩婦羞辱」,才讓這些人不敢報警,掉入被握著把柄予取予求的處境。
因而當我們對韓國「N號房事件」同仇敵愾的同時,是否也該回過頭來省思台灣;作為體制內的一員,我們的一言一行都可能成為加害的幫兇,「老司機」、「求上車」等語在網路上成為玩笑話,但在違反他人意願的時候,它可能並不好笑,而我們與「N號房事件」的距離,其實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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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