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她被性侵,但過程中,她也有生理反應啊!我看她很享受嘛!」
這更是錯誤觀念!生理反應跟心理反應是分開的!即便當下有生理反應,那純粹是因為受到刺激自然產生的反應,不代表自己心理上是想要的!
令人遺憾的是,許多侵犯者不知道這點,甚至許多被侵犯者,自己也不知道這點。當她們被侵犯後,會開始自責,想著:「我身體有反應,甚至有高潮,那我可以說自己是被性侵嗎?」
我再說一次,是,妳就是被性侵了,即便妳身體有反應,妳還是被性侵了。
「可是,他是我這麼仰慕的長官,他怎麼會突然對我這樣?是不是我哪裡有問題?我讓他誤會了嗎?是我的錯嗎?」
被侵犯者,開始不由自主的思考,是不是自己也有錯?其他人知道這件事情,會不會指責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不,不管妳打扮再美,穿得再短再辣,也沒人可以不尊重妳的身體,在妳不願意的情況下,碰觸妳身體的任何地方。摸手、摸大腿、摸胸等等,只要妳覺得不舒服,就有權力制止對方這麼做。
「那是不是我拒絕的不夠明顯,才讓對方誤會?」
不,當妳說不要,就是不要,不管說的再溫柔、再小聲,不要就是不要,是對方沒有尊重妳。只要對方的碰觸,讓你覺得不舒服,就可能構成性騷擾。
「那為什麼被性侵後,我竟然開始跟他交往?」
因為妳無法掙脫。前面提過,強暴發生,常處於權力極度不平衡的情況下,當一個權力地位比妳小很多的人要侵犯妳,妳可以輕易拒絕,但當面對權力地位比我們大很多的人,我們即便婉拒,對方也可以無視。
一次次的婉拒被無視、一次次的界線被侵犯、身邊的人都說是妳的錯、說妳色誘長官,妳處於一個極度弱勢的環境中,而且這環境被侵犯妳的人所支配。
除了職場環境之外,如果再斷絕妳跟私下其他人際的互動,更可以挾持妳的心理,讓妳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作用,讓妳的世界中,只存在一種聲音、只存在一個王。
所有聲音都告訴妳,是妳的錯的時候,妳還能堅持自己沒錯嗎?
很難很難。我們都需要情感、都需要人際、需要被認同跟肯定。
那妳能脫逃這樣被侵犯者一手創造的世界嗎?脫離這扭曲的世界?
沒辦法。妳可能冒著失去工作的風險,在社工界永遠混不下去。
「都是我的錯」
「我可能也喜歡他吧」
「我被玷汙了,我好髒」
「髒掉的抹布,只能任人擺佈」
痛苦太過巨大,被信任的人傷害,世界毀滅、所有的人都說是自己的錯、人際被斷絕、孤立,更讓人產生自我懷疑,最後,價值感全無,這時候,信任、依靠那個侵犯自己的人,是最不痛苦的選擇,也是最能解釋一切的選擇。
甚至,在許多案例中一再發生,自己的孩子被性侵了,父母卻叫孩子嫁給那個性侵自己的人。
這是一種「文化纏足」的現象,認為女人需要是純潔的,只要被玷汙,就得嫁給玷汙自己的那個人,尤其那個人還是總裁、大老闆、醫生等有權力地位象徵的時候,有些父母甚至會覺得自己女兒撿到寶被看上。
「媽,其實我小時候曾被鄰居大哥哥性侵過。」
「妳當時怎麼不說!人家現在是大老闆,好可惜,妳要說了現在就是老闆娘了!」
而性侵,不只發生在女性:
「兄弟,我好像被隔壁大姊姊性侵耶!」
「靠!那不是爽到你嗎?」
即便是男生,也會被性侵,無論男女,都保有身體自主權,如果不想要,就是不想要。
「性」不是一件骯髒、隱晦的事情,而是一件需要被正確教導的事情。不要讓孩子從A片、從言情小說學習錯誤的性互動,更不要獵巫,認為是被侵犯者做了甚麼才發生這樣的事情,尤其職場中,正視職場性騷擾問題,別總想著要把問題壓下來,壓出的,會是一條人命。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陳雪如Ashley心理師 (原標題:愛上強暴我的人,這是甚麼心理?)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