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法官」一直是台灣社會詬病已久的問題,曾有許多判決結果都讓民眾覺得有些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對於司法的信任度也降低。因此在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將於2023年實施,讓一般民眾進入法庭參與司法審判,究竟「國民法官」到底要做些什麼?以下重點整理QA一次看清楚。
Q1誰有資格擔任國民法官?
完成義務教育、年滿23歲,且在該地方法院轄區內設籍4個月以上的國民中隨機選出。
Q2誰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1.有案在身、遭褫奪公權
2.因吸毒被勒戒的人
3.身心障礙者
4.與案件有關係的人(例:被告父母、配偶、親戚等)
5.民選公務人員(例:正副總統、縣市長、縣市議員等)
6.法律從業人員(例:律師、軍警、檢察官、法律系教授等)
Q3誰能拒絕擔任國民法官?
1.年滿70歲
2.老師、在校學生
3.健康因素
4.因照顧家人、發生意外或其他重大事故等
5.一年內曾經擔任過國民法官
Q4國民法官的保障?
擔任國民法官可領日薪3千元及旅費補助,且可以請公假,老闆不得刁難,且享有個資保護,外界不得刺探國民法官的身分。
Q5國民法官可以參與哪些案件?
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大部分都跟殺人、傷害致死有關),國民法官僅能參與地方法院第一審。
但也有例外,像是案件過於繁雜、需要高度專業知識;或參與審判具有危險性,可能會造成國民法官本人及其家屬生命財產損失,亦或是其他理由不便讓國民法官參與等等。
Q6國民法官要做什麼?
審判席由3位專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組成。9人會就呈堂證供討論案情,國民法官若有不了解的法律條文、法庭程序,可當庭向審判長提問釋疑。
最後則要裁決被告有罪或無罪,有罪要含國民法官及法官在內3分之2以上之同意才算通過,無罪則要過半數同意;若確認有罪,國民法官及法官會開始討論量刑,原則上半數通過就成立,但若要判死刑則要國民法官及法官在內3分之2以上之同意才能確立。
Q7國民法官不能做的事?
1.不得拒絕宣誓、缺席、做出不實陳述、破壞法庭秩序等,否則將處6萬元以下罰鍰。
2.不得收受賄賂,否則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對國民法官行賄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3.不得洩密,國民法官對於案件中的個資、意見陳述、贊成有罪或無罪等等,都應該要保密,否則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萬元以下罰金。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