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仁愛鄉栗栖溪有民眾在溪邊露營被沖走,造成4死慘劇;水利署第四河川局指出,民眾在溪邊露營無法可罰只能勸導,常發生溺水意外的危險流域會設告示牌提醒民眾勿進入。
來自台中太平區的2個家庭共6人昨天前往南投縣仁愛鄉武界栗栖溪河床露營,因溪水暴漲沖走4人,警消尋獲7歲賴姓男童及賴母遺體,中午又尋獲盧姓女童遺體,今日上午8時30分左右找到失蹤的盧姓男子遺體,4人皆已尋獲。
發生意外的栗栖溪旁,台電和南投縣警察局仁愛分局設有告示牌,提醒民眾上游有水庫大壩等設施,隨時可能排水,提醒民眾不要進入,以確保生命身體安全。
記者打電話詢問仁愛分局有關民眾在溪邊露營是否違法;警方指出,野溪河流不是他們管轄的範圍,他們只能管到野溪旁的道路,不過只要有民眾報案指有人在溪邊從事游泳或露營等活動,可能會有危險,他們都會派員警前往現場勸導民眾離開,「但警察沒有權力開罰」。
栗栖溪屬於濁水溪流域,負責管理濁水溪流域的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副局長董志剛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明,河川流域雖屬於河川局管理,但對於民眾在溪邊露營的行為卻無法可罰。
董志剛解釋,河川局有時會和地方政府合作,將常發生溺水意外的野溪河川列為危險水域,設立告示牌提醒民眾不要進入戲水以免發生危險,但民眾如果在一般的溪流露營,卻無法可罰,最多就是勸導民眾離開。
董志剛說,第四河川局掌管的溪流長度有400多公里,巡守人員主要是在巡邏了解有無人在河川盜採砂石或占有河川地。不過如果接到民眾通報有人在溪邊露營可能發生危險,他們會派員前往勸離或請當地派出所幫忙勸導,可是像南投栗栖溪這樣的水域,實務上要禁止民眾露營或是從事其他活動會有困難。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