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半總統制這一課,我們學到什麼?──2017法國國會大選與其後的憲政運作(下)

2017-08-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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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總統馬克宏與妻子布莉姬特。(AP)

法國總統馬克宏與妻子布莉姬特。(AP)

因此,檢視今年法國國會大選過程與結果,與其之間與之後的憲政運作,我們可以得到怎樣的學習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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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台灣一般人長年以來一直有個錯誤觀念,認為半總統制(雙首長制)總統必須依靠國會多數意願任命總理(行政院長)進行組閣。這個說法不攻自破。馬克宏總統的兩次組閣根本早在國會改選完成前就已經進行。

第二,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的就是承載全民意志的總統。很奇怪台灣長年就是有許多政治學者或媒體人甚至法律人,一直覺得全民選出一個沒有權力的總統,遵照國會意願或國會多數而組閣,權力給總理(行政院長)和內閣獨享的憲政體制,才是符合民主規範的半總統制(雙首長制)。從歷次法國的憲政運作看來,這也根本錯到離譜。全民辛辛苦苦選出一個總統,竟然要他毫無實權,選舉總統變成要選個國家吉祥物?

第三,台灣還有一種更為荒唐的錯誤解讀,認為半總統制(雙首長制)就是「換軌制」:當總統跟國會多數同一黨時就是總統制,當總統跟國會多數不同黨,總統就要交出權力變成內閣制。以前民進黨執政八年內,這一點被一堆親泛藍勢力的政治學者用「專業」論文跟報章雜誌文章罵得很兇。可是看看法國就知道,當總統跟國會多數同黨時,也有個總理直接率領的政府負責實現總統政見。美國的總統制可是沒有總理的,美國總統率領的政府也不需要向國會負責。

第四,「換軌制」說法的另一個荒唐之處在於,法國在總統跟國會多數不同黨籍時,總統可以衡量時勢,任命國會多數黨派的人出任總理,就像陳水扁總統任命唐飛一樣;總統也可以任命他自己黨籍的人出任總理組織政府;總統更可以任命一個有各政黨人士,也有或多或少無黨籍人士的政府,如馬克宏至今的兩次組閣。這都是總統的權力運作、衡量的範圍。總之,在半總統制(雙首長制)憲政體制下,當總統跟國會多數黨派不同時,總統還有相當權力,不是那些人說的「換軌成內閣制」,總統交出權力給總理和內閣。

第五,在總統選舉時程和國會選舉時程將近不超過半年的情況下,幾乎篤定會發生「衣尾效應」,總統選舉結果會或多或少影響國會選舉結果。這次法國國會大選,選前台灣一堆人說馬克宏的政黨「注定是迷你小黨」,結果人家硬是打臉這些人,拿到國會過半席次,組成國會絕對多數。跟隨新生政黨當選的候選人,有過半原本是政治素人,新國會的女性當選的比例也創新高。

第六,馬克宏在凡爾賽國會聯席會發表咨文中所提,要進行一場「名符其實的革命」,改革現有制度,幅度包括修憲、修法,改革對象包括司法制度,包括國會議事制度跟國會組成。法國多數媒體並未如台灣很多一知半解的媒體罵蔡英文總統一樣臭罵馬克宏「把手伸進司法」、「把手伸進立法」。一般法國評論認為,馬克宏確立的第五共和憲法的憲政運作機制,「總統決定國政方向,總理實踐內容」(Le Chef d’État fixe le cap, Le Premier Ministre le conte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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