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半總統制這一課,我們學到什麼?──2017法國國會大選與其後的憲政運作(下)

2017-08-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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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菲利普總理在第一次施政總報告後,主動提案進行信任投票,信任投票一旦通過,國會在同一會期內不得進行不信任投票。結果菲利普打破一九五九年由第五共和憲法主要起草人戴布瑞(Michel Debré)拿到超高支持度以下的歷次紀錄,拿到史上第二高的信任票,遠超過執政聯盟議席的票數。有一個不盲目以政黨立場,為反對而反對進行投票的國會,對於憲政運作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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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馬克宏總統的重要政治盟友貝儒在被指控黨籍議員溢領歐洲議員薪資之後,為表清白辭去司法部長與副總理職位。在記者會上,有記者以政治陰謀論為出發點問他,是不是因為總統所創政黨在國會勢必拿下多數席位,因此不需要貝儒政黨的支持?貝儒回答記者時提到,記者對於憲政體制的信任基礎的想法,還停留在第三、第四共和數國會席位的層次。第五共和憲法下,政府運作信任基礎的「多數」,取決於總統與總統選舉時提出的政綱政見,而非國會議席。作為第五共和政壇老手,前總統季斯卡(Valery Giscard d’Estaing)的子弟兵,貝儒的話應該可以給台灣那些認為半總統制運作的正當性來源在於國會多數的人一點指引。

第九,那些說第五共和內閣變動跟第三、第四共和一樣,所以第五共和立憲目的並未達到的人也該想清楚,第三第四共和內閣更替頻繁,會導致國家大政方向的更替頻繁,國家不容易有長期穩定的施政。第五共和既然是由受到任期保障的總統決定國家大政方針,內閣更替變成只是總統任命合適人選實現其政見而以,與內閣穩固有何關係?

第十,半總統制,是半「總統」制而非半內閣制。總統既然由全民選出,又擁有相當的權力,當然會以總統而非總理為憲政運作的重心。不管是法國,或是最近選出誓言要「亮劍」中國的新總統的蒙古,或是前幾個月重新改選總統的韓國,其憲政重心都在總統,而非過去台灣一堆從英文報章雜誌來認識半總統制的人所言,憲政重心在國會或內閣。

第十一,因此,今後為健全憲政運作之故,除非修憲大改憲政體制,將總統直選拿掉變成純粹的內閣制,或者拿掉行政院,廢掉行政向立法院負責的機制,改為總統制,否則,要維持總統直選又要行政向立法負責,那就必須進一步完善半總統制。因此,未來憲改的重點,如果是要在完善半總統制的前提下進行,那就必須考量如何讓全民選出,作為憲政重心的總統要有相符合的權限與幕僚,以及指揮行政院長和其他國家機關,指揮國家大政方向的機制。在此同時,如何改革國會,讓國會的監督力量更為完善。恐怕是不得不好好思考的兩個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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