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還記得自己年輕的樣子,你應該就可以知道你現在的孩子。
是的,你是為他好,但是20歲以後的他好不好,關你什麼事?你的情感,在親情裡,會蔓延一輩子,但是你的責任,在法律上,只會到20歲。他以後會愛上別人、成為別人的爸媽、或許作奸犯科、或許為富不仁,然而,這都不是你的責任,他會透過不斷的選擇,讓自己成為某樣的人。是他,都不是你。所以,他要不要唸書,關你什麼事?反正這些好報或惡果,以後都不會到你身上,你如果想改變他,在他12歲之前,你早就該做了。你不知道他不喜歡閱讀,拼命的要他去考第一志願;你不知道他喜歡籃球,不斷的灌輸他運動員沒出息的念頭,這些在12歲以前,或許還有用。但是已經國中了,你現在還希望什麼?
面對這個孩子,你要把他當朋友,一個跟你住在一起的朋友。你可以給朋友建議,但是不能命令你的朋友。如果你的朋友,對你出言不遜,你可以掉頭就走,用行動表示你的不滿,但是你不能再用教訓他的態度去處理,他不會感謝你,只會覺得你很煩。所有的跌跌撞撞,他要開始自己去接受。上課遲到,那就該受罰、對別人態度不好,那就該被孤立、學習不夠,那就該被打臉,反正,該受的苦,讓他現在就要開始面對,因為他未滿20歲,所以你有協助他改變的特權,然而你是協助他,真正的改變,要靠他自己。他不願意,你就放手,多跌幾次,他就會考慮了。
這位姐姐,孩子不過懶散點、愛玩點,你已經要像中頭獎一樣的開心了。現在的社會,對於孩子其實並不友善,在成為討人厭的大人前,給他們一點特權吧!你唯一要擔心的,就是別讓他的善良消失,他就會是成功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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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