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覺得這個方式最好的一個結果就是:“我的問題可以怨到另一個人身上!”這個世界上最解氣的事情,就是站在一個道德制高點上指責他人。因為你如此委屈,他人這麽對不起你。所以當你不做決定,把決定權給他人時,你就擁有了一個權利,只要不滿意,你就可以“批評他”!誰讓他“幫你選擇了呢?”
但,事情總是有著公平的屬性,當你不願選擇時,你的糾結與難受就會占據了內心很大的空間。選擇與結果成了天平的兩端,往那邊走都會痛苦。
從精神分析視角看,這並非一個人從意識上不願決定,而實在是內心無意識中無法從一個循環模式中解脫出來。這個痛苦的下面掩藏著一個孤獨的小孩兒,他無依無靠,無法判斷安全感的存在,唯有跳來跳去地尋找安身之地。
如何從這個陷阱中跳出來呢?
每一個看上去難以做出決定的人,都有他內在的痛苦與掙紮,也許有著一個感受,就是“捨不得”,“放不下”。可能每個選擇都意味著一個喪失,在內心裡沒有感到足夠富足的時候,也許內心真的害怕那個“選擇”。
也許只有一個人內心在關係中體驗到足夠安全,並有足夠資源感受到自己價值時,才有能力選擇擁有,並隨之放棄。
家有餘糧,其心不慌。
文/魏湘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簡單心理(原標題:為何你無法做決定?)
責任編輯/連珮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