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除了付款壓力較成屋輕鬆,不少人也為了「新房住起來就是爽」而甘願等待2、3年買預售屋,不過卻有消費者發現還未交屋的房子竟被建商拿來當作工務所使用,心情大受影響。
一名網友在PTT上發文,表示購買的預售屋近日已快交屋,便去現場察看工程進度,不料一開門竟看到自己的房子變成工務所,不僅牆壁上一堆坑坑疤疤的釘孔,廁所也被使用過,甚至還被掛上故障告示。
代銷雖然承諾會恢復原狀,也會換新馬桶,但也強調房子所有權屬於建商,建商有使用的權利,讓原PO覺得未被事先告知感覺很差,直呼超傻眼。
部分戶別被拿來當作工務所很普遍
文章一貼出,不少網友也認為難以接受,「感覺超差,若事先知道絕對不會挑這間買」、「其實有方式清到完全看不出來,但真的心情問題」、「驗屋要好好驗了」、「裝潢工班至少會告知工期會使用廁所,這建商做法不優」、「新屋變中古屋,雖然應該會復原,但整體感受很差就是」、「有些還在裡面抽煙,剛好牆壁天花板附贈尼古丁焦油讓你免費聞幾年」。
其他代銷業者則透露,預售建案部分戶別被拿來當作工務所其實相當普遍。創意家行銷品牌公關陸宜表示,預售建案由於建商需要有在基地現場處理事務的辦公空間,因此當結構體蓋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在建築內設置工務所。
一般而言最常被拿來當作工務所的是較不易銷售的4樓,但也可能會設置在1到3樓,要視實際銷售狀況而定。等到建築體完全蓋好,到公設裝修階段,工務所就會拆除。
陸宜指出,預售階段就已經確定售出的戶別,大多不會拿來當作工務所,主要是因為買家可能有自己的裝潢時程,工務所得配合搬遷十分麻煩。
代銷業者也會知道用來作為工務所的戶別,在銷售時一般都會主動告知消費者,避免爭議。以原PO案例來看,陸宜坦言建商作法「確實有點問題」。
可爭取的補償方式
不過,由於預售屋尚未辦理過戶,產權仍屬於建商,消費者無法依此主張建商侵權要求解約,但仍可以權益受損向建商爭取補償。陸宜表示,可爭取的補償方式有3種:
1.向建商收取工務所使用期間的租金,當作將房屋出租給建商使用。
2.若還未簽約時,可作為議價籌碼。
3.浴廁、磁磚等有明顯使用痕跡的設備都可要求換新。
不過前兩項所能爭取到的價格空間,陸宜坦言都不大,雖然可參考周邊租金行情,但工務所並非一般店面或住家用途,無法有明確價格,對於消費者最有利的還是第3種方式。
陸宜也說明,工務所使用的建材都是「臨時建材」,等到交屋前會全部拆除,更換成消費者實際購買的建材。若消費者仍擔心買的房子被拿來當作工務所使用,可以在預售合約中的「磋商條款」裡加註「不得作為工務所使用」,以確保自身權益。
文/王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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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哲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