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者第一次試探孩子時,若孩子能有意識並作出堅決反應,很可能就此打消犯案動機;反之若態度猶豫不決,則會增加性侵者繼續鎖定對象、進而犯案的信心,因此是否具備「警覺意識」,將成為協助孩子養成直覺反應與判斷基礎的重要關鍵。
1. 對環境安全的警覺:要構成性侵行為,首要條件為封閉且隱密的環境,以便孤立被害者。因此,應告誡孩子,只要任何熟人、長輩試圖將他單獨帶到偏僻死角、鮮少人煙出入的空間、甚至是住家、車上,都必須立刻提高警覺並拒絕,盡量處在人多熱鬧的地方,減少落單機會。
2. 對言語試探的警覺:部分性侵害發生之前,會先伴有各種試探性的性騷擾,以尋找敏感度較低的受害者。黃色笑話、探及隱私,或是任何評論身體器官有關的言語,都可能是一種試探。溝通上必須十分清楚地表達自己真正的想法,不要害怕破壞現場氣氛。
3. 對行為舉止的警覺:對長輩、親友或師長過度親密的動作,任何觸碰身體或私處的行為,都要教導孩子勇敢說「不」,任何一個大人提出來的單獨邀約都應該先拒絕,並告知家長,以便進一步確認動機。
教孩子練習「拒絕」
不論是熟人或是同儕團體,一旦孩子的直覺感到不安,都應該鼓勵他立刻作出反應,避免有進一步不當行為發生。我們永遠無法預知事件何時何地發生,只能平時就與孩子練習「表達拒絕」或「藉故離開」的說法,以防孩子因為不好意思或不知如何開口,而讓自己陷入險境。
表達拒絕的說法有「我不喜歡你碰我身體」、「媽媽說別人不能隨便碰我的身體」、「請你不要這樣,否則我要大喊了」等,可視情況緊急調整口氣內容;這些說法同時也是一種「警告暗示」,若對方不理會回應就立刻中止對話,直接呼救或逃跑。藉故離開的說法則有「我想先去上個廁所」、「我想先買東西吃」、「媽媽叫我打電話回家」等。總之,想辦法阻止當下情境發生,並至人多的地方求救。
積極回應孩子的求救
在各類性侵案件中,若是加害者為「熟人」或「長輩」,則可能會基於家族情感、面子、現實經濟狀況等考量,而被隱瞞、忽略甚至否定整個事件的存在,孩子往往被要求噤聲,甚至被責怪為過度敏感、胡思亂想。若孩子對於性騷擾、性侵行為一知半解,很有可能會因性侵者編出的各種理由感到恐懼、迷惑而隱瞞事實,讓性侵者有機會再犯案。
安撫類理由:「你太可愛了,每個人都會想要摸摸你。」、「你剛剛也覺得很舒服對不對?」、「這是我們之間的祕密,我知道你最守信用了對嗎?」
威脅類理由:「我會這樣,都是因為你不好。」、「要是你乖一點就不會了。」、「要是你說出去的話,你爸媽會不想要你。」、「你跟別人說別人也不會相信,反而會覺得你是壞孩子。」
爭取同情類理由:「你真的希望我被警察抓起來嗎?」、「我只是覺得很寂寞,你不覺得我很可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