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經濟學定理、又是統計學方法,是不是覺得,張永健做的法律研究,有那麼一點「非典型」?沒錯,除了是研究員,張永健也是中研院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的執行長,把社會科學的實證資料與方法,應用在法律學門上,正是他的拿手好戲。
實證的法律研究,由於是以科學方法蒐集實證數據資料、並加以系統化的分析,因此結論會更加中性客觀,也更貼近現實世界。
台灣的數據,也許只對台灣有意義。但當你用這些數據建立出具有預測能力的理論,這個模式就可以應用在其他地方了。
法律 + 經濟 + 統計的完美三重奏
會走上實證法律研究這條路,要從張永健還是個高中生說起。當年的他,還是就讀建中的天之驕子。在一個悶熱的午後,正在平衡化學式的少年,突然湧上一股莫名的煩躁,從那一刻起,決定了自己要告別這些元素符號,棄理從文。
在社會組的領域之中,張永健一直都對「個體經濟學」很有興趣。這門學科重視供需關係,研究企業 (供給端) 及消費者 (需求端) 會如何選擇、如何行動,進而決定了市場的樣貌。
經濟學的本質,就是一門研究「選擇」的科學。
經濟學結合法學領域之後,「法律經濟學」中的「行動者」,就換成法律上所關切的潛在犯罪者、交易者、被害者、律師、法官等等,研究焦點同樣在於,什麼樣的制度、會提供怎樣的誘因、讓他們如何做選擇。
大學聯考的亮眼成績,讓張永健可以選擇任何他想要的志願。對於經濟學有興趣的他,就填了台大法律系的財經法組。不過入學後才發現,財經法組並沒有他想像的那麼「財經」。
大部分的課程,還是集中在法律的專業科目。而法律系的課程安排,也讓他無法在一開始就建立自己完整的思考論述體系,有時會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這一切讓張永健感到有些挫折,迷失在追逐背誦各種法律學說之中。
一直到大四修了熊秉元老師的「法律經濟學」,張永健才突然融會貫通。從這門課,他終於找到了自己「看世界的方法」。
「做任何思考分析,要有兩套理論:規範理論與實然理論。實然理論從事實與因果關聯性,去分析各學說的優缺點;規範理論則用來決定在各有優缺點的時候,該如何選擇。」
張永健說,從此之後,他再也不用去背那些甲說乙說了,因為掌握了分析架構,自己就可以發展出那些觀點和理論。「就像頓悟一般。」融會貫通的張永健,猶如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求知的本領和衝勁都全面提升。
國內法律學者多選擇德國或日本深造,為何選擇美國?
若要鑽研法律經濟學,美國是學術界的不二選擇。就讀紐約大學的時候,簡直比百家爭鳴還要百家爭鳴。各個不同理論派別的學者,彼此間會進行激烈的交鋒,經常直接點名批判,不容許你不回應。在捍衛自身觀點的過程,也完成了縝密思考、深化理論的訓練。作為一個學生,像是在看華山論劍一樣,很過癮!
在台大,張永健讓法律遇見了經濟;到了美國,他又邂逅了統計。終於,收集齊了實證研究所需要的武器,回到台灣,開始實踐他的求知之道。
研之有物採訪編輯/黃楷元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研之有物(原標題:你的痛苦值多少? 張永健解開「慰撫金方程式」)
責任編輯/鐘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