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提出「當好朋友」這概念的人並不一定是有意識的透過以下的邏輯在思考,往往是本能直覺的認知。只是呢,人都是愛自己的,任何舉動也多是由此出發。
所以當你了解這種人性本能的判斷基礎後,你就知道那背後的真正含意了。另外,為了行文方便,我把代名詞一律用他這個字。但是這並非單指男性才會這麼做,女性其實會秉持著一樣的直覺與思考。所以你可以自行把代名詞作性別代換,都不會影響我要表達的內容。
當一個人提出分手要求時,他往往處在較多選擇的一側。 他可能找到了新情人、也可能是厭煩了舊情人。 但無論如何,他的「選擇權利」是多於被排擠掉的那個人。
站在他的立場而言,他可以嚴詞的把被排擠掉的那人趕走(古代的用語叫休掉)。 但若他不這麼做,表示他想「保留住情分」。 但讀到此的請先別高興,我們可先來談談所謂保留住情分到底是甚麼意思?
這其實是下面兩個涵義:
- 給人台階保持日後的可能性。
- 自我形象的鞏固
站在任何人的角度,除非是對方不喜歡自己(或自己憎恨對方),否則其實自己完全沒有理由因為有新歡而放棄舊愛。 最好的目標是新舊兼顧,只是舊愛未必能接受這種狀況。 但也因為前面敘述的理由,大部份時候舊愛卻也沒打算離開。 那站在這情況下,是你,你會採取甚麼策略呢?
大部分人,就算不是有意識的,也會直覺採行「備胎策略」。 變心者一方面想掌握新的機會,另一方面又不想放掉過去的可能性。 所以把舊愛留在身邊,轉換一個抬頭後就可以免除「過去情人身份的責任與義務」,但必要時卻還是可以用「好朋友」的角度噓寒問暖。
若新歡那邊進行的不順利,或是無聊時,只需要加重對舊愛的關懷,也就可以「切換」回過往模式。 就算他沒打算切換關係,有個熟悉的人能在無聊時單純打發時間也沒甚麼不好。
這樣講,你或許覺得我的說法太惡毒、把人想得太壞了。
但我們也可以同樣的,從反面的角度來論證這件事情。 如果你對一個人已經失去愛情、失去關心、也不在意他的喜怒哀樂了,又如何還需要所謂「好朋友」這樣的Title呢?
我們每天接觸店員、路人、計程車司機、公車駕駛,你不會關心這些人的生活、也不在意他每天是高興難過,更壓根不會想到要去跟他們當甚麼好朋友不是嗎? 那分手的戀人,又為何有所不同呢? 如果已經不在意舊愛了,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其實根本不會做任何關心。
事實上,舊愛因為自己背棄而產生的傷心,自己根本也無能為力,那所謂關心不也就只是名義上的一種說法罷了? 可以更往下思考的是,當你若對另一個人提出分手時,除非兩方的感情都已經很淡薄了,否則誰都知道對方必然會傷心、難過、失望、更可能痛苦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