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今(25)日開獎,財政部提醒,領獎期間為2月6日至5月5日,並呼籲若幸運中獎,想拍照放上網分享,記得遮住電子發票QR code、隨機碼等關鍵資訊,避免盜領問題。
去年11、12月統一發票特別獎(新台幣1000萬元)獎號為77815838,特獎(200萬元)獎號39993297,頭獎(20萬元)3組分別為59028801、02813820、06896234,另外增開兩組6獎(200元)獎號011、427。
財政部提醒,幸運中獎民眾從2月6日即可領獎,期限至5月5日止,記得限期兌領。
民眾發票幸運中獎,經常有想與親友分享衝動,財政部呼籲,若想將中獎發票拍照放上網,記得發票上關鍵資訊要遮好遮滿,避免有人用「統一發票兌獎」APP的掃描領獎功能,先把獎金領走。
財政部表示,這樣的行為屬於盜領,以「統一發票兌獎」APP綁定的領獎帳戶一查,立刻就可找到盜領者,要求吐回獎金,先前也已有盜領者遭判刑、處易科罰金,但為了從源頭避開盜領問題,建議民眾分享中獎喜悅時,記得遮住電子發票上的QR code與隨機碼資訊。
財政部強調,開放紙本電子發票對中五獎(1000元)及六獎(200元)可以APP掃描線上匯入帳戶領獎,主要是為便民,許多民眾也因此受惠。
此外,去年9、10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1000萬元)、特獎(200萬元)至今還各有5張及4張未領,提醒民眾快找找家中散落發票;其中有一張中獎發票,才花35元在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的「成助茶」買一杯青茶就中獎。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有張特獎(200萬元)中獎發票,花309元買書「學會改變」中大獎、直至上週都遲遲未兌領,財政部表示,該張中獎發票已在近日領獎,恭喜得主真正掌握了用獎金改變生活的機會。
責任編輯/焦家卉